广西将统一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10.11.2016  20:36

  广西将统一实施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记者朱新韬)11月9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近日广西出台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将现有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建立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

  整合后,全区城乡居民医保实行统一的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建立筹资与保障待遇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整合分轨运行期间城乡居民医保支付范围分别执行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整合并轨后,按照国家医保目录管理有关规定,统一城乡居民医保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明确药品和医疗服务支付范围。

  将统一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全区城乡居民医保就医服务“一卡通”,建立自治区级城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实行区内参保人员持卡就医、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提供就医、查询、结算“一站式”服务。建立以付费总额控制为主,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加快推进临床路径管理,逐步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和覆盖面;通过支持参保居民与基层医疗机构及全科医师开展签约服务、制定差别化的支付政策等措施,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新秩序。

  根据此前的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工作时间表”,目前,处于整合交接阶段,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正按照整合工作方案规定的责任分工,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确保如期完成整合工作任务,争取明年1月起开始实行全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编辑: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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