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科组织县区农村统计业务人员学习“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工作精神

28.03.2016  18:37
        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统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桂统字〔2016〕21号)文件精神和市局“数据造假 以数谋私”专项治理工作要求,2016年3月10日南宁市统计局农村科组织各县区、开发区的农村统计业务人员集中学习统计法和“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工作精神。       会议要求:各级统计业务人员要通过认真学习、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数字腐败”的严重危害性;按照专项治理工作精神认真查改问题,不回避,做到立行立改;严格按农村统计制度填报要求,遵循 “从村级起报”的原则,从基层起报,保证数据的原始性和真实性;加强检查和监督,制止统计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弄虚作假行为。       会上,各级农村统计业务人员结合本县区的农业统计工作实际,认真讨论、逐项剖析、深刻反思,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贯彻落实数据治理工作的措施,表示以这次治理为契机,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为统计事业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