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统计局通报表彰2015年县级统计工作规范示范单位
11.01.2016 19:33
本文来源: 统计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县级统计机构统计工作规范(试行)、县级统计局考核办法(试行)》(国统字〔2011〕43号),建立我区基层统计工作规范示范带动机制,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做法,依据统计工作规范标准和核查评分结果,12月21日,自治区统计局发文,确定武鸣县统计局等24个县级统计局为“2015年广西县级统计工作规范示范单位”,给予通报表彰。
2015年,广西局在全区组织开展了县级统计局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年活动。按照统一的评估内容、评估标准,通过县级总结自评、市级考核推荐、自治区级核查评定三层考核,完成对全区111个县(市、区)统计局工作规范考核评估,自治区统计局组织各市统计局对推荐的县级统计局工作规范示范县候选单位进行了交叉核查。
本文来源: 统计局
11.01.2016 1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