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兴宁区2016年继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15.06.2016  04:30

日前,兴宁区政府朱财斌区长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应诉一起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的行政诉讼案件,在庭审的最后陈述阶段的发言中,朱财斌明确表态行政机关负责人通过实质性参与行政诉讼进一步深入了解城区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有利于总结行政执法工作,发现存在的不足,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执法能力,促进城区依法行政工作。 

根据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兴宁区去年结合城区实际制定了《南宁市兴宁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试行)》,规范城区行政机关行政诉讼应诉工作。2016年1月1日至4月20日,兴宁区城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8件,在已开庭审理的6个案件中,城区政府负责人全部出庭应诉(其中区长出庭1次,副区长5次)。兴宁区政府今年继续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把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同时城区并将这项工作纳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范围,积极推进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