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依法维持区局稽查局一起行政复议案件

07.11.2014  20:03

某公司不服区局稽查局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理决定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向自治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近日,经自治区政府审理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对区局稽查局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理决定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维持。这是区局成立以来首起申请人向自治区政府申请税务行政复议的案件。近年来,区局领导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各地均成立行政复议领导小组,指导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严格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和个案批复管理制度。对重大涉税案件提出法律意见,帮助基层合法化解税务争议;加强对基层开展税务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工作的指导,将结案的案件编成行政指导案例;在全系统开展重点督察或综合性督察,对执法督察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严格依法整改,切实发挥执法督察促管理防风险的作用。(粟开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