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365个 司法与妇联维权结合解民忧

01.01.2015  00:34

表彰大会现场

    新华网南宁12月31日电(记者卢羡婷)三年共创365个“妇女儿童维权岗”,审结涉及妇女儿童刑事案件27910件,民事案件166524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妇联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维护妇女儿童人身财产权益动了真格。

    随着社会经济结构调整导致利益群体日益多元化,过去单靠妇联协调为主的维权方式已不能满足妇女群众日益多元化的利益需求。面对新的维权形势,2011年,广西高院与广西妇联联合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工作,通过建立管理主体和妇女儿童维权岗标准化管理体系,建机制、强基础,整合资源、协调各方,实现各自的优势互补以及情、理、法的有机统一和相互融合,着力打造覆盖人民法院的妇女儿童维权岗四级维权网络体系,实现了司法维权与妇联维权的有效对接。

    三年来,广西法院共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岗”365个,其中自治区级维权岗84个,市级维权岗142个,县级维权岗139个,审结涉及妇女儿童案件近20万件,依法维护了妇女儿童的人身财产权益,将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送达到有诉求的妇女儿童身边,为妇女儿童撑起了一把庄严而不失温情的保护伞。

    自治区妇联主席王革冰表示,妇女儿童维权岗的创建使妇女儿童维权实效明显增强、妇女儿童的法治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强化、法院妇联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明显提升。除高院外,妇联也与自治区检察院等单位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下一步,还将突出维权重点,深化服务功能,创新活动载体,建立长效机制,打造品牌形象,做实做优维权岗升级版。

    自治区高院院长罗殿龙表示,司法维权与妇联维权结合是载体上的创新,有效化解了边境婚姻家庭矛盾等突出问题,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全区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要延伸服务,开通妇儿案件审理“绿色通道”,开设维权热线电话和维权网站,设立电子邮箱、微博等,拓宽妇女儿童维权沟通交流渠道。

    30日,自治区高院、自治区妇联联合召开全区法院妇联共创“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成绩突出的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等18个法院、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五塘人民法庭妇女儿童维权岗等41个妇女儿童维权岗予以通报表扬。(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