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茵场上的浪费”何时休?
新华网北京3月10日专电(记者潘林青、叶婧)全国政协委员、广西中华职业教育社主任钱学明在两会提案中表示,高频率承办和举办国际国内运动会,一定程度造成了“绿茵场上的浪费”,与新常态下发展体育运动的要求不甚适应。
钱学明表示,我国现在已经成为参加和举办大型综合运动会最多的国家之一。为运动会而建的大型体育场动辄座位数万,运营维护费用很高,运动会落幕后,很多场馆都关门闲置,造成浪费。
成都体育学院教授郝勤也认为,近年来,很多城市对于举办大型运动会的积极性很高,但相当一些城市的举办动力并不来自于体育界而是政府“冲动”,因为举办大型运动会对基本建设项目和投资项目起到了强有力的拉动作用,并且能够成为一方政府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后遗症则是产生了浪费甚至腐败。
山东大学体育学院副院长徐剑波是田径项目国家级裁判,曾多次参与或组织大型运动会。他告诉记者,“八项规定”以后,“绿茵场上的浪费”虽然有所减少,但依然不容忽视,运动会文体活动过多、“迎来送往”接待活动较多等方面成为浪费现象的“重灾区”。
在当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以及大力反腐倡廉的大背景下,该如何根治“绿茵场上的浪费”甚至“绿茵场上的腐败”?钱学明认为,应该控制运动会在我国举办的频率、次数、规模。比如,可将全运会“虚拟化”,将发展水平达到一定程度的项目都列入全运会统计范围,各单项的全国锦标赛或者职业比赛成绩作为全运会统计成绩,比赛分项目在全国各地、贯穿在全年进行,各单项统计成绩累加作为各省全运会的成绩,每年公布一次。
徐剑波、郝勤等多位专家建议,在满足我国体育发展需要、体现我国国际责任的前提下,应适度申办大型综合运动会。另外,在办会过程中,要以体育比赛为中心,适当减少文艺演出、接待上级领导等方面的投入,有关部门还要加强监管,及时审计和问责,让体育回归本来面貌,尽量减少浪费和腐败现象,真正促进我国体育事业健康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