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男子缓刑期内假扮“神婆”孙子 诈骗老人26万被罚

03.03.2015  11:47

摘要提示:   中新网柳州3月2日电 (韦林汕)广西柳州市柳北法院今日对一涉嫌诈骗男子宣判,该男子在缓刑期间,伙同他人假扮神婆孙子,诈骗一老人26万元。法院经审理判决,取消其缓刑部分,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六个...

  中新网柳州3月2日电 (韦林汕)广西柳州市柳北法院今日对一涉嫌诈骗男子宣判,该男子在缓刑期间,伙同他人假扮“神婆”孙子,诈骗一老人26万元。法院经审理判决,取消其缓刑部分,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5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冯某,广西玉林人,2011年10月,其伙同四人在柳州市,以迷信方式骗取他人财物26万元。2011年10月20日上午,冯某在柳州街上搭讪李某,并骗取其一同去见“神婆”。随后,冯某扮演“神婆”孙子,并对李某称其家小孩有难。李某听后,相信冯某的话,将家中金钱拿出来拜神消灾。随后,李某被诈骗掉人民币26万元。

  2012年8月,冯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于2012年9月被刑事拘留。2012年10月,其被取保候审,却在取保候审期间外逃,被列为网逃人员,2014年8月,冯某再次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2014年11月,柳州市柳北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经法院查明,被告人冯某曾因实施诈骗犯罪于2010年7月8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于2011年1月26日被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巨大,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冯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依法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实行数罪并罚。

  综合案件情况,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冯某犯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