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访”背后的实质是有法不依

27.07.2015  18:25

  位于陕西东南部的旬阳县,7月25日因一项“缠访者进入县志留‘恶名’”举措备受关注。记者获悉,作为“扭转社会风气”的新机制,这项举措最早于该县的县委全体会议上提出。不过,尚无消息证实已经有“缠访者”被记入县志。25日晚,旬阳县委宣传部相关科室负责人回应称,所谓“记入县志”本意不是为了阻止民众正常信访,而是专门针对那些专业的闹事者(据7月26日《南方都市报》)。

  坊间有句话“有理走偏天下”,只要有理的上访,并且这种“”在当地基层部门屡屡不能得到正当解决,对于这样的上访,无论越级到省甚至进京,都是法律赋予公民的自主权利,非但不应当受到限制,反而应当“倒追”基层部门领导的失职责任;而对于极少数无理缠访、闹访,甚至为达到个人不法诉求,故意生出事端制造恶劣影响的行为,就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必要的处理,从这个角度来衡量陕西旬阳县的“缠访者进入县志留‘恶名’”举措,非但不应当受到质疑,反而是一种观念上的创新,对这些在当地坊间被称为“老扯”、“麻名儿”、“燃筋头”的个别缠访者,将其拉入县志的“黑名单”,留下“千古恶名”,对于当地“整治社会不良风气”和“‘扬正气树新风’道德建设”,也未必不是一项新的有效举措,且目的与出发点的正确与善意也是不言而喻的。

  但是,在强调极少数缠访者的给社会和政府正常工作带来诸多不良影响,甚至不惜用县志记录下其“千古恶名”时,也不妨认真分析一下是什么原因导致的这些缠访行为,一般来说,无论是谁,在明确的法律法规面前,不可能没有最基本的是非观念,即便蛮不讲理也不可能与政府甚至法律法规“较劲”,某些上访者之所以最终脱离正常诉求范围,甚至逐步发展到缠访、闹访,成为上访中的“钉子户”,往往都是由基层政府部门“息事宁人”的暧昧态度惯养而成,不少上访者一开始往往都是因为合理诉求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引起,基层政府由于担心上访给自己造成被动,不是依法依规去认真解决问题,而是用钱来息事宁人,问题没有解决,却让某些人尝到了上访的“甜头”,同样的问题虽然屡屡上访不能解决,但却让上访者屡屡都有“额外收获”,曾有媒体报道,某地一乡镇,每年用在上访者身上的“维稳经费”就超过10多万元,而这钱也大多花在对上访者的息事宁人上。正是这种上访不能解决问题却能获得利益的思维,使得个别人的上访已经不是为了解决合理诉求,而是把上访当成一项获利方式,通过给地方基层政府施加压力的缠访、闹访甚至越级进京,都不过是为了获取更多的非法利益。

  这就可以看出,无论是缠访、闹访,还是某些上访“钉子户”,背后都是由地方基层政府部门有法不依酿成的后果,陕西旬阳县相关负责人也承认,对于当地一些纠纷当事人于是就“”的情况,“很多部门采取息事宁人的办法,结果反而助长不良风气”。而这种所谓的“息事宁人”,实质上就是有法不依,不以法规解决问题,反而在经济上给些小恩小惠,虽然起到一时的“息访”作用,但很快问题又会再次成为上访的理由,周而复始的有法不依,导致了周而复始并且步步升级的“上访专业户”。

  显而易见,尽管当地官方强调,“记入县志”本意不是为了阻止民众正常信访,而是专门针对那些专业闹事者。但事实上这些“专业闹事者”也正是当地某些基层部门有法不依所纵容的结果,同样,消除这些缠访“专业闹事者”,还是需要当地政府从严格依法行政开始,从根本上依法解决缠访者拖而未决的合理诉求,彻底清除政府部门息事宁人和“惧怕”上访的心理,把严格依法依规解决上访者合理诉求作为“息访”的主要手段,这比让“缠访者进入县志留‘恶名’”更有效也更理性,在法治社会里,有法不依的息事宁人,最终不但既不能“息事”也不能“宁人”,反而会纵容出更多的旬阳“老扯”,因此,最该记入旬阳县志的恰恰是某些部门的有法不依,在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进程中,记上这段历史,“以史为鉴”,对于旬阳乃至很多地方,也未必不是好事。(朱永华)

编辑:覃凤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