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连捡两张28万中奖卡 缴纳手续费险进圈套

29.11.2014  22:07

  晚报讯 接连捡到两张中奖卡,张张都是28万元“大奖”,你说巧不巧?近日,何女士就遇到了这等“好事”,不过她随后的遭遇证实了这事确实不是巧合,而是骗子一步步设下的骗局。

  事情得从24日那天说起。24日早上8点多,何女士与老公李先生开电动车途经屏山大道时,在路边捡到了一个塑料袋。一个多小时后,两人在箭盘山南路又捡到了一个塑料袋。两人发现,每个袋子里都有一张印有某部队工厂的出库单,货物价值总计29万多元。单子备注说,金额满5万元以上,可以参与抽奖活动,袋子内还有四张没有刮开的抽奖卡和中奖说明。

  两人闲着无事,便刮开了四张抽奖卡,其中三张是谢谢光顾,一张中了二等奖,可以获得28万元奖金。激动不已的二人,又刮开了第二个袋子的四张抽奖卡,同样是三张不中,一张中了二等奖28万元。通过卡片上写着的电话和网址查证,得知“中奖是真实的”。捡来的中奖卡竟然中了56万元大奖,二人高兴得一晚上没睡好觉。

  “既然失主找不到,那这奖就算我们中的了!”最终,两人决定将中奖卡占为己有。通过中奖电话与对方联系,对方表示可以发身份信息及中奖卡信息,由他们公司代办相关手续后,将奖金寄给他们。但需要先缴纳3800元“政府专项税收”和100元的手续费。

  何女士询问,能否从奖金金额中扣除时,对方一口回绝。对方还反复强调“领奖时间有限,过期作废!”何女士急了,连忙向亲朋好友借了3900元,在26日早上9时许,通过银行转账给对方。当日下午3时许,一个自称“王科长”的人给何女士打来电话,表示要兑换大奖得先交个人所得税,中奖者承担30%。所以何女士还要再缴纳8000元,否则奖金作废,连原先的3900元也因为违约无法退还。

  大奖还在千里之外,自己就得先交一万多块?两人越想越心凉,终于意识到上当受骗,连忙到柳东派出所报案。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