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汉曾用罂粟做药引效果好 私下留种种植遭刑罚

23.01.2015  18:29

广西新闻网 河池1月23日讯 (通讯员 吴浩明)“被告人,你种植这个(罂粟)的目的是什么?”“做药引,我以前生病,吃了一点,效果很好,现在又想再种一点。”“你知道种植罂粟是违法行为吗?”近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年近七旬的莫某奎因违反国家对毒品原职务的管制规定,私自种植罂粟毒品原植物526株,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依法判处管制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3年12月份,被告人莫某奎在南丹县八圩乡八圩街上购买得罂粟果,然后将果内种子种在自家老屋旁的土地上,2014年4月,河池市公安局侧岭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莫某奎非法种植罂粟植株,经清点,莫某奎种植的罂粟植株有526株,民警遂将该罂粟植株铲除。经河池市林业科学研究所鉴定,被告人莫某奎种植的毒品植株系罂粟科的罂粟,属国家禁种植物品种之一。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莫某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庭审时亦自愿认罪,其种植罂粟植物的目的是用于自己配药治疗自身疾病,且未从中提起或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等毒品,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法官充分考虑本案事实、情节,为严肃国法,维护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种植管理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