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要求网站不突出报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01.07.2015  13:52

中新社北京6月30日电(记者  李晓喻)今后中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将不会在网上铺天盖地传播。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30日发布文件,要求网站不得突出登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报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国家网信办发言人表示,近期网上涉及对未成年人犯罪和涉及对未成年人进行欺凌、侮辱的报道呈增多趋势,个别报道展示校园暴力和未成年人犯罪细节,渲染对未成年人的人身伤害和人格侮辱,对未成年人造成更加严重的二次伤害。

  当天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网上未成年人犯罪和欺凌事件报道管理的通知》提出,网站采编、登载涉及未成年人的新闻报道,要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坚持未成年人利益优先原则。原则上应采用中央主要新闻媒体的报道,确有必要使用其他来源稿件时,要严格进行核实。

  《通知》要求,不得突出登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报道。涉及未成年人的新闻报道中,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同时,在涉及未成年人的网上报道中,严禁使用未经处理的涉未成年人暴力、血腥、色情、恐怖等违法视频及图片。严禁以胁迫、诱导未成年人等方式采集信息,严禁歧视未成年人或利用未成年人负面新闻进行商业牟利。

  《通知》并强调,网站须加强对未成年人网上报道的管理,严格管理网民自发上传、分享的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和欺凌事件的内容,及时删除违法违规信息。

  国家网信办发言人表示,此举旨在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对于违反《通知》有关规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采取约谈、警告、罚款等处理措施,直至取消网站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