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网络订餐服务经营者及第三方平台专项检查

11.11.2016  18:34

        为规范网络订餐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玉林市局根据《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网络订餐餐饮服务经营者及第三方平台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网络订餐专项检查。

        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由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第三方网络订餐平台及入网餐饮单位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掌握辖区内网络订餐服务经营者及第三方平台单位的总数、持证情况、人员信息和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摸底情况进行分类梳理、登记造册,形成了较为全面、完整的基本情况数据库,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此次专项检查重点针对有配送业务的网络订餐餐饮服务单位和第三方订餐平台,专项检查采取平台公示信息检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入网餐饮单位是否持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公示地址的真实性及是否有出借、变造、伪造许可证、超范围经营等行为,第三方平台是否为实名登记、是否存在违法行为等。督促入网餐饮单位认真履行《食品安全法》赋予的责任和义务,严格按照餐饮服务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不得委托无证的“黑作坊”进行网络订餐经营行为。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强化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公众的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通过网络、报纸发布相关的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保存好订餐和交接时的有关票据、网页等信息证明,便于维权、索赔。对网络订餐过程中发现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和诉求,鼓励消费者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下一步,玉林市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及第三方平台的监督管理,对依法经营的网络订餐平台和入网餐饮单位加强业务指导与日常监管,督促入网餐饮单位加大对硬件设备设施的投入力度,改善加工经营场所条件,加强证照等相关信息的审查和公示,使其达到规范经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