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检察院乡镇检察室节前为农民工讨工钱获感谢

05.03.2015  12:47

  广西检察网3月5日讯(通讯员廖启锋 梁俊宇)近日,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检察院东门检察室梁主任接到来自大化瑶族自治县一位农民工打来的电话,电话那头传来了新年祝福和真心感谢的话语,感谢罗城检察官敢于为他们农民工维权,讨回工钱安心回家过年。

  原来2015年2月9日,该院派驻东门检察室里来了一位面容焦虑,身材单薄的中年男子,接待的检察官热情的为其端上一杯热开水,然后关切地询问其有何诉求。来访者介绍自己名字叫覃某某,是大化瑶族自治县人,2014年5月至10月,他们7个老乡经人介绍来到罗城县城区建筑工地打工,并与老板曹某签订劳务合同,合同规定工程完工后即结清工钱,完工后工程劳务费经结算是16万元。可是,工程老板曹某因其他原因拖欠他们的工钱9万元,他们也多次往返罗城、大化追讨均未果,也曾到过其他部门反映过,有关部门答复他们直接到法院起诉。现年关就要到了,需要钱回家过年,所以来到这里求助。

  了解以上情况后,该院东门检察室梁主任随即联系上工程老板曹某了解相关情况,掌握基本情况后也向工程老板曹某指出违约的法律后果,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经做工作协调,最终业主、承包方与打工者三双方达成了协议,即由业主再先行支付4万元给工程承包方曹某用于发农民工工资,待2015年3月底完成工程验收后结清尾款,工程承包方曹某在2015年4月初收到工程款后即支付尚欠的5万元民工工资。在该院东门检察室的主持沟通协调下,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难题得到有效解决,于是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

  (作者单位: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