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诸多先进”为民撑起坚实“保护伞”

21.11.2014  14:48

  在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四把镇里胜村,罗城县看守所副所长吴希岸与父亲吴安仁一道接力,持续46年扶持一对孤贫病老的农村夫妇,在当地传为佳话。他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人间大爱,成为广西首届“最美警察”候选人,并于日前荣获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先进个人称号。
  
  罗城县委政法委书记阳大卫表示,在自治县即将成立30周年之际,吴希岸父子的爱心事迹是罗城政法系统交给党和人民的诸多答卷中的一份。
  
  30年来,该县政法工作始终坚持“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奉献”的核心价值观,在“台前幕后”为全县38万人民撑起坚实“保护伞”,传递暖人“正能量”。
  
  “全国优秀公安局”、“全国执法示范单位”、“全区创建和谐模范稳定区工作先进集体”……这是罗城公安局近年来所获的荣誉。该局通过不断深化“一村一警”工作制度,推出“1+2+n”警务管理模式,创新城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在县城区建立巡防中队,把反恐防暴工作推向路面街道,为即将到来的自治县30周年县庆提供强有力的治安保障。
  
  多年来,罗城的检察工作也是罗城政法工作的金字招牌:“全国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全国反渎职侵权专项工作先进集体”、全国获记集体一等功中唯一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县检察院。“提高思想意识是关键。”面对众多国家级荣誉,该院检察长马晓晨表示,作为基层检察院,为民务实才是硬道理。为此,该院提出并围绕“保民安、护民利、化民怨、解民忧、顺民意”履行民生优先的工作职责,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保驾护航。
  
  30年来,罗城法院不管从法院面貌、办案水平、法官队伍建设等,都有质的飞跃。近5年来,法院年均审理各类案件1500余件,其中刑事案件150件左右、民商事案件近1150件。在办好案的同时,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学强院”的工作方针,创建“立案信访窗口”,推进“阳光司法”工作等。由于各项工作措施有力,罗城法院先后荣获“全区法院先进集体”、“全区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等17项自治区级集体荣誉。
  
  近年来,罗城司法局坚持以“抓班子、带队伍、比工作、赛贡献”为主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每年开展法制宣传活动100多场次,分发宣传资料10余万份。在基层工作中,每年调处各类民间纠纷700余件,防止民转刑案件20余件,制止群体性械斗10起,帮教刑释人员200多人,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此,罗城司法局先后荣获“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单位”等称号,并荣立全区司法行政集体二等功。
  
  罗城县县委书记蒋向明表示,从个人到集体,罗城政法各部门“诸多先进”,形成了百舸争流的良好态势,他们是仫佬山乡人民的骄傲,更是建设“平安罗城”的中坚力量。(河池日报见习记者杨天宇通讯员卢秋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