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罗城县气象局从自治区文明办《关于继续保留第一至第十五批自治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通报》(桂文明办发〔2016〕12号)文件中获悉,县局在2016年,通过区文明办抽查复核,被区文明办确认继续保留“自治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县局自2010年12月获“自治区文明单位”以来,继续深入开展气象文化建设,狠抓气象队伍思想作风建设,提高职工文明素质,不断巩固省级文明单位成果,推动文明单位建设再上新台阶。(文/经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