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题研究部署我区节能环保新兴产业发展工作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主席陈武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生态经济发展,近日,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唐仁健在南宁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我区节能环保新兴产业发展有关问题。会议对发展我区节能环保新兴产业进行了讨论,并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
会议认为,发展生态经济既要实现产业生态化,也要实现生态产业化。目前,环境指标约束加剧,为保住我区“山清水秀生态美”的品牌,必须要加快我区“两高”产业升级改造及污染防治,推进发展节能环保新兴产业。同时,节能环保新兴产业也是符合我区区情且非常具有成长性、前瞻性的产业。总的来看,发展节能环保新兴产业是发展生态经济的重要抓手和强劲动力。
会议指出,我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主要面临三方面问题:一是起点低、起步晚。相比先进省市,我区节能环保新兴经济规模偏小,产业市场竞争力较弱,同时企业小而散,缺乏领军龙头企业,集约化、规模化程度不高。二是政策支持滞后。由于对节能环保新兴产业发展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产业发展缺乏规划,缺少相关支持政策,特别在投融资方面,投融资机制尚未建立,融资渠道不畅,难以引入社会资金。三是用地紧缺。目前我区还没有生态产业化意义上的生态产业园,现有节能环保企业普遍面临用地难问题,亟需建立以专业从事节能环保产品制造、技术研发及相关服务为主的生态产业园,引导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发展。
会议强调,加快转变我区经济发展方式,推进我区经济结构调整,必须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新兴产业,通过做大节能环保新兴产业的增量,来稀释高污染、高耗能产业的存量。要把创建生态产业园区作为集中推动节能环保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基本载体。生态产业园区创建、节能环保新兴产业招商引资工作要与编制我区生态经济发展相关政策文件、筹备全区生态经济大会等工作 “齐步走”,提前谋划,提前启动,边干边学。在生态产业园区创建上,尽量结合地方产业转型的需要,合理选择布点。
会议议定了创建生态产业园区的总体设想,决定建立自治区级生态产业园区,为节能环保新兴产业发展提供保障,并明确了创建生态产业园区的分工及工作时间安排。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蒋家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环境保护厅、发展研究中心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及相关专家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