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建设将有“广西标准”:每户两个垃圾桶

16.11.2015  11:03

  美丽乡村应该什么样?今后将有广西标准作指导。近日,自治区质监局发布多个地方标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广西美丽乡村建设的基本要素进行了规范,涉及村务管理、环境卫生、饮用水管理等各方面。美丽乡村建设将有标可依、有据可考

  管理 村务管理要公开

  村务信息与每位村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此次发布的《美丽乡村村务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规定了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以及规范村务公开的程序。

  《规范》要求,村务管理中,涉及财务的事项应30日公开一次,一般事项60日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村民普遍关心的事项和热点应随时公开。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包括: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土地承包经营方案;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宅基地的使用方案;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等。

  村务公开后,村级组织机构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应对村民开展征求意见。如果半数以上的村民对村务公开的事项不同意的,村级组织机构应当依法予以纠正,并重新公布。

  用水 供水水质要检验

  目前,广西农村的饮用水卫生状况依然严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缺失、管理混乱,造成饮用水中细菌学指标、污染物、有害物质超标问题严重。因此,此次发布的《美丽乡村饮用水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地方标准,有利于指导农村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提高农村生活质量。

  目前,农村分散式供水因无设施或使用简易设施直接从水源取水,卫生安全无法保证。因此,《规范》要求在用水前需要对水质进行检验,当水源出现水位变化、水质感官性状发生异常变化之后应停止使用,并进行水质检验。

  从事供、管水的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卫生情况直接关系到饮用水的卫生安全,因此,从事供、管水人员在上岗前要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同时还要进行健康检查,患有相关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者,不得从事此类工作。

  卫生 每户设两个垃圾桶

  农村生活垃圾是水源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由于无害化处理和循环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垃圾处理难度大大增加。此次发布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提出,以连片村庄为单元建设垃圾处理场,应建立可覆盖周边村庄的区域性垃圾转运、处置设施;布局分散、经济欠发达、交通不便的村庄,推行垃圾分类,选取有机垃圾与秸秆、农业废弃物、畜禽粪便等可降解物料混合堆肥等资源化利用技术,无法资源化利用的垃圾进行村镇片区垃圾填埋场处理。

  《规范》要求,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工具主要为单户垃圾桶、多户垃圾收集箱(池)、垃圾转运集装箱。单户垃圾桶一般按每户2个配置,1个用于盛放可堆肥垃圾,1个用于盛放其他垃圾,垃圾桶容量以8升~12升为宜;一般10户左右设立2个垃圾收集箱(池),垃圾转运集装箱容积5立方米左右,数量根据实际需要配置。其中,垃圾转运站应设于村庄、乡镇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距饮用水源地最小距离不得小于600米。

  标准制定小组相关专家介绍,相关规范为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了框架性、方向性技术指导,同时也对乡村个性化发展预留了自由发挥空间,不搞“一刀切”,也不要求“齐步走”,鼓励各地根据乡村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创新发展。

[责任编辑: 刘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