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透析
“法治南宁”的“美丽实践”
—— “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透析
广西新闻网 -广西日报记者 文彩云
鲜花绿树点缀全城,城市道路整洁有序,斑马线上举动文明,志愿者热心助人……
美丽气息,文明风气,正萦绕南宁。
自2013年开始的“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给南宁增添美丽,向世界展现魅力。国际体联主席格兰迪在体操世锦赛期间高度评价南宁:“非常完美,堪称卓越。”
这份“既在外表,也在内心”的美丽,离不开“法治南宁”建设的实践。
中央党校政法部“城市管理与依法行政”专题调研组对“美丽南宁”行动如此评价:体现了依法治理与以德治理的结合,最终落脚点在治理城市环境,实现为民惠民。
“‘美丽南宁’建设的全过程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城市的生动实践。”自治区党委常委、南宁市委书记余远辉说,这一实践并非一时之功,它植根于南宁多年来建设法治城市孕育的法治底蕴——荣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荣誉称号,行政复议工作获全国表彰,自2009年以来连续6年在全区依法行政考评中排名第一。
科学立法,弹唱“美丽前奏”
“我们没有执法权,对乱摆卖的小商贩只能劝导”。8月22日,在南宁市法制办召开的《南宁市停车场管理办法(草案)》专家论证会上,来自经营单位的一位代表大胆提意见。
依法治理城市,首先要有法可依。代表意见,体现了城市管理部分领域还存在立法不全、无法可依的情况。
为解决这一管理难题,南宁市在“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之初,就提出广泛征求意见,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为民立法,让城市管理纳入法治轨道。
于是,城市管理立法,不再是领导和专家们的“专利”,普通市民可参与其中。
10月23日,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南宁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论证会上,除人大代表、法律专家外,相关市民代表也参与论证,各抒己见。
“《条例》提出‘未及时制止犬只吠叫的要被处罚’,这个‘及时’应该如何界定?可否按照投诉次数来界定?”
“除非严重影响公共安全、市容市貌,或者对他人生命财产造成威胁,可以没收犬只,否则扣押或没收犬只的处罚可能造成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侵犯,引起更大的社会矛盾。”
……
当天的论证会上,每一位代表的发言,都是一份民意表达,其中不少被吸纳进城市管理法案中。
“为保证科学立法,在征求民意的基础上实行立废并举,除了对空白领域加强立法,还对不适合发展要求的法律法规适时废止。”南宁市法制办主任范卫东介绍,该市自2006年首次公开征集政府立法项目以来,公开立法的大门越开越宽,建立了立法咨询员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及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听取民意。特别是“美丽南宁”行动实施以来,共梳理出相关的731条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城市管理急需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达21件,使大行动的开展有法可依。此外,废止了《南宁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等不适应发展需要的政府规章。
严格执法,奏响“美丽强音”
法律的生命力和权威,在于实施。
10月21日11时,南宁市交警支队四大队交通违法业务处理大厅,多名交通违法当事人正在接受交通安全教育。
“请出示您的驾驶证。”民警马婕向一名参加学习的中年男子提出要求,不出所料,该男子是代人学习。马婕立即警告:“驾驶证暂扣,请你和持证者本人明天到这里找值班警官处理。”
去年7月以来,南宁市在开展“美丽南宁”大行动中创新方式开展联合执法,积极整合公安、城管、工商、交通等力量,在各城区(开发区)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大力整治市容环境,确保在最短时间内能拉出200人以上的队伍,重点对车辆乱停、摊点乱摆以及交通乱象严格执法。
创新执法、严格执法的效果明显:截至今年9月,查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次数、泥头车数量,日均分别减少50.70%和42.75%。与此同时,机动车违规总查处量下降23.95%,交通事故率下降28.57%。
严格执法,离不开一支具有法治意识的队伍。今年,南宁市出台新的制度,规定全市所有新任处级、科级干部在任职前都要进行法律知识考试,不合格者不予提拔任用。面对这一“门槛”,拟任青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规划监察大队长的钟珉,不得不在工作之余“恶补”法律知识。
今年6月24日至27日,该市首次任职前“法考”,钟珉76分顺利过关。768名考生中,有71人不及格。不及格者,必须补考。“考题涵盖了平时执法中遇到的强制拆除、行政复议等法律知识,如果不是这次考试,我不会在短时间内主动学习这么多系统的法律知识。”钟珉感叹,特别是正在开展的“美丽南宁”大行动执法过程中,深深感受到法律知识的重要。
严密监督,演绎“美丽和声”
公正执法需要严密的监督体系,是“法治南宁”的内在要求。
这一要求,在“美丽南宁”大行动中生动可见。
去年10月,南宁市将城市监督管理中心调整为市直属事业单位,并更名为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作为独立监督评价机构参与日常考评。此外,南宁市还将“美丽南宁”大行动的考评工作委托给国家统计局南宁调查队实施,通过明察暗访、社会监督、公众评议等方式,对各相关部门的工作目标进行考评。
这项变革,正是为确保“美丽南宁”大行动依法开展,引入的第三方评价制度的体现。
在第三方评价制度的基础上,南宁市还结合“美丽南宁”大行动,将督查具体情况作为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问责力度——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领导,采取全市通报、公开检讨、诫勉谈话直至免职的处罚措施。
“美丽南宁”大行动开展以来,共问责责任领导和干部981人。通过严格问责,各行政执法部门长期存在的不作为、选择性作为、乱作为等现象明显改善。
为保证执法公正,“美丽南宁”大行动中,该市强化社会监督,对严重违法行为,除依法予以处罚外,还依法将违法行为和处罚结果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市民政局司机刘某、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员尚某、江南区政府聘用司机陆某,因驾驶公车多次出现交通违法行为,分别被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解除聘用合同处理。此外,涉事单位办公室主任,分别被给予停职检查一个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处理;涉事单位主要领导被市纪委约谈……”
今年8月,南宁市对3起公车管理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集中全面曝光、督办函限期整改、问责责任人等有力举措,促使公务车辆交通违章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