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翻看户口本发现陌生女孩名 是丈夫给私生女落户

22.03.2015  11:44

丈夫偷偷给私生女落户

其妻起诉离婚,获赔2万元

广西新闻网 -南国今报来宾讯(记者黄必成  通讯员吴燕惠)由于妻子韦某没有生育能力,来宾市的夏某结婚20年后,在外面与人同居并生下了一个女儿,还偷偷把女儿户口落到其名下。韦某实在难以忍受,于是将夏某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索要5万元精神损失费。3月20日,经兴宾区法院调解,原被告双方同意离婚,夏某向韦某赔偿2万元。

1988年,韦某与夏某在外打工相识,相恋不久后喜结连理。但婚后韦某因身体原因一直没有生育,双方商量后收养了一个女孩。

2008年,夏某在外出打工期间认识了女子陈某,并与对方同居生下了一个女儿。随后,夏某将女儿交由陈某抚养,自己则回到家拿着户口本将女儿户口落到其名下,而这一切都瞒着妻子韦某。

一次,韦某无意中看到家里的户口本,莫名多出一个女孩的名字,于是追问夏某。得知丈夫在外面与人生了小孩,韦某十分生气,两人由此经常发生争执。2012年,养女不幸溺水身亡,韦某受到了很大的精神打击,和丈夫的感情更加糟糕。两人认为无法共同生活,于是分居。

今年1月,韦某起诉到兴宾区法院,要求判决其与夏某离婚,并要求夏某支付精神损失费5万元。法院受理此案,发现原被告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在精神损失费的赔偿问题上意见分歧很大。主办法官耐心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并向夏某阐明,其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并生子的行为,违背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确实存在严重过错。

经过调解,双方都做了让步,同意和平分手,夏某答应赔偿原告2万元。3月20日,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夏某当场兑现了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