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酒店摔倒 酒店拒绝赔偿是否合理?

04.05.2015  16:32

  钦浪网迅 (记者 黄荣友) 五一假期外出旅游成了许多人的选择,但来自贵州贵阳的张大爷就遇到了倒霉的事情——他在钦州市北部湾大道的北部湾桂海商务酒店住宿第二天,在酒店大堂楼梯摔倒,造成股骨骨裂。事发后,张大爷家属要求酒店一次性赔偿3000元,但酒店只答应免房费。双方协商时发生冲突,目前辖区派出所民警介入处理。

   爆料:家中老人在酒店摔伤

  5月3日,来自贵州贵阳市的张女士向本报反映,她们一家准备去海南旅游,5月2日晚路过钦州市,就在北部湾大道桂海商务酒店住宿一晚。第二天上午,他们退房后准备前往下一站时,父亲却在走到大堂电梯口的阶梯时,不小心摔倒在地了。

  事发后,张女士和酒店工作人员一起将张大爷扶到一房间休息,过了两个小时候,张大爷仍无法站立走路。“我们觉得事态严重后,就和酒店工作人员一起将我爸爸送到钦州市中医医院检查。拍X片后,发现父亲股骨骨裂。”张女士说,医生说老人要卧床休息,建议要进一步检查和治疗。

  记者来到该酒店一楼客房内时,看到张大爷正躺在床上休息,腿部有红肿。“我们是贵州人,想要求酒店一次性赔偿3000元,再回家治疗,但是酒店不愿赔钱。”张女士的丈夫无奈地说。

   酒店:客人想要“敲诈”

  5月3日下午,在张女士夫妇指引下,记者来到事发阶梯处看到,楼梯边缘是深色的瓷砖,标有许多“小心阶梯”的提示语,旁边也有护栏。张女士说:“当时,我丈夫提行李走在前面,我爸爸走在中间,我听到‘砰’一声,就看见我爸爸倒在地上了。”

  酒店的陈经理表示,老人摔倒后,酒店工作人员扶起老人去房间休息,并且送老人去医院检查,还给客人叫了快餐。“老人是自己踩空摔倒的,与酒店无关,但是出于人道主义我们就同意免去客人400元的房费。”

  酒店视频监控显示:当天早上8点36分,有五人走出电梯口,一名老人走到第二个阶梯边缘处时,右脚踩空,身体向前摔倒在地上。张女士说,老人确实是自己摔倒,但是酒店地板滑,“没有尽到安全保护责任”。

   进展:警方已介入调查处理

  当天下午5时许,酒店陈经理称老板回来了,叫张女士夫妇到办公室协商此事。在协商过程中,酒店老板认为,老人摔倒是因为其家属没有搀扶老人造成的,与酒店无关,并称这是“敲诈”。随后,双方发生语言和肢体冲突,幸好被旁人拉开,张女士丈夫拨打110报警。不久,文峰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对此,钦州市众厚律师事务所施律师表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酒店对于进入其经营场所消费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均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同时老人或孩子家属陪同看护,如果酒店没有尽到义务导致人员受伤,那么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张女士可以向工商等部门投诉,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