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老总“退隐”三年仍成被告 41名老总经理受审
西安男子晋某2007年4月来到南宁,加入传销组织。4年后,在他组建的“传销王国”中,参加人员多为陕西、甘肃、新疆等西北籍中年男女。晋某称,2011年他“良心”发现,悄然退出该传销组织。可他却没能躲过法律的制裁,2014年5月,晋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南宁民警抓获。与晋某一起被抓的,还有多名已“退场”的传销老总。5月7日,晋某等41名传销老总、经理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起在南宁市青秀区法院排队受审。
法网恢恢
4年组建“传销王国”
退出3年后他仍被抓
昨日上午9时许,以晋某为首的41名被告排着队进入法庭。不少被告不断向旁听席张望,发现亲人就轻轻挥手打招呼。39名辩护律师也排成3排入座,青秀区能容纳几百人旁听的大法庭显得有些拥挤。当天受审的被告,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大多没有异议,但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涉案数额及下线成员人数,都表示没有那么多。
39岁的晋某作为第一被告首先受审。公诉机关指控,晋某2007年4月来到南宁,由马某发展,申购11份额(每份3800元)加入“资本运作”传销组织。之后,晋某通过各种理由,拉亲友加入组织,成为他的下线成员。随着下线人员的滚动增加,2008年初,晋某晋升为老总级别,负责管理自己伞下团队。2009年下半年,晋某成为管账老总,独立管理伞下人员申购及发放提成,通过其名下的银行卡收取伞下新人申购款达3000余万元,其伞下人员超过120人,层级超过3级。晋某伞下的李某、马某峰、赵某凤等5人,因为业务能力强,均成为管账老总级别人员。公诉机关认为,晋某在该组织中,起到关键作用。
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涉案数额和伞下人数,晋某认为都没有那么多,“因为好多人他都不认识”。他最多发展了2名下线,且他在2011年就退出了该组织,离开了南宁。晋某说,一开始他认为这个项目是国家支持利国利民的,但后来发现此事有点悬,良心上有些过意不去,所以选择退出,并销了自己在南宁开的银行卡,也不再参与分享提成。晋某早期拉来的下线,尽管也大多是“老总”,他们也与晋某一样,选择了悄然“退场”。
骗局老套
用“资本运作”搞传销
“五级三进制”领提成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该组织与其他传销组织相比,并无任何创新,依然是“资本运作”的老套路。
2007年4月至2014年8月,41名被告在南宁市参加“资本运作”传销组织后,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形成上下线传销网络关系,并以瓜分下线交纳的人民币3800元至69800元不等的加盟费来获得非法收益的方式进行传销活动。该传销活动采用“五级三进制”对参加者进行管理。所谓“五级”就是根据参加者及其下线申购的份额,将参加人员分为业务员——业务组长——主任——经理——老总5个级别;其中1-2份是业务员级别,3-9份是业务组长级别;10-64份是业务主任级别;65-599份是业务经理级别;600份以上是老总级别。所谓“三晋制”就是低级别晋升高级别的3个阶段,晋升为主任级别只要份额累计到10份以上即可;累计65份以上,2名直接下线人员为主任级别,就可以晋升为经理;申购份额达到600份以上,有3名直接下线人员为经理级别,就能晋升为老总级别。参加者通过发展下线人员并瓜分新参加者所缴纳的申购款作为返利提成,而老总级别的收入包括提成和“税金”。所谓“税金”,其实是部分申购款,该组织对外谎称向国家交税,但实质由“管账老总”支配,通常是用作经理室开销后,剩余的款项由“老总”们瓜分。“老总”的下线每申购1份额,“老总”就获得500元提成。因此,在提成和“税金”分开发放的体系,“老总”的工资数额呈现为500倍数的特征。
在该组织中,“老总”负责管理自己伞下团队,而部分较高级别的老总在完成份额任务后,成为管账老总、接账老总,负责设立并管理本体系的经理室等。当天受审的41名被告中,32人为“老总”,其中不乏“管账老总”。
晋某等“老总”的退出,并没能阻止该传销组织的继续壮大。因为相信暴富神话,很多参与者从西北乡村赶到南宁加入该组织,犹如滚雪球,到2014年8月案发时,该组织已发展成涉及千人的组织。
悲催姐弟
公务员弟弟被姐姐拉进传销网
弟弟被抓后劝退出的姐姐自首
在当天受审的“老总”中,45岁的陕西山阳县某村的赵某凤和弟弟赵某特别引人注目。赵某凤说,她小学刚读了两年,没文化,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她在老家靠养鸡为生。
公诉机关指控,赵某凤于2009年6月由段某朝发展,在交纳69800元申购21份额后加入该传销组织,成为晋某的伞下人员。之后,赵某凤将弟弟赵某等人拉来成为下线。到2010年8月,赵某凤已晋升为“老总”,后又成为“管账老总”,组建了自己的大经理室,并指定弟弟赵某负责管理。赵某凤用银行卡收取伞下新人申购款达900万余元,对此,她带着哭腔说,她啥也不懂,怎么会成为“管账老总”。而赵某凤也在2012年退出了该组织。直到赵某被抓,他连续写了4封信给老家的赵某凤,劝说姐姐自首,加上赵某凤已被网上通缉,在弟弟的督促下,赵某凤2014年11月到当地公安机关自首。
赵某的经历更让人唏嘘,他称他曾在当地一乡镇工作,是公务员。因为有心脏病需要经常休养、治疗,2010年5月,在姐姐的发展下,他加入该组织。因为有工作,他也是断断续续来南宁。因能力突出,晋某等“管账老总”指定由他作为申购大经理。但实际上,他利用姐姐名下的银行卡,以“暗总”身份领取“老总”提成。到2012年10月,他退出了该组织,回到单位继续上班。2014年8月,正在单位上班的他被民警抓获。赵某表示,他自认为触犯了法律,可传销真的蒙蔽性太强,自己也是受害人。
由于案情涉及人员较多,该案预计将审理两天。 (记者 王斯 通讯员 韦生效 )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