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打造中南半岛的“平安航道”--中老缅泰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5周年综述
2011年10月31日,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老缅泰四国发表《联合声明》,建立了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机制。
同年12月10日,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首航仪式在云南西双版纳关累港举行,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正式启动。
2011年10月5日13时许,中国籍货船“华平”号和缅甸籍油船“玉兴8”号在湄公河孟喜岛水域被劫持,13名中国籍船员遭枪杀并被抛尸入水,该案被称为“10·5”案件,自此湄公河国际航运被迫停航。
事件发生后,针对湄公河流域严峻的安全形势,中老缅泰四国执法部门多次召开合作会议,各方同意于2011年12月开展联合巡逻执法、设立四国联合巡逻执法指挥部和治安突出问题联合调研工作组。
2011年12月10日,10艘商船跟随联合巡逻执法船一同起航,湄公河国际航运全面恢复通航。随着联合巡逻执法的进行,“10·5”案件侦破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当中,经中老缅泰四国军警艰苦卓绝的努力,2012年4月25日,“10·5”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糯康在老挝被抓获。5月10日,中老警方在老挝万象瓦岱机场举行了移交仪式,糯康被押解回国。
11月6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死刑;以故意杀人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扎西卡死刑;以故意杀人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扎波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以劫持船只罪判处被告人扎施波有期徒刑八年;同时判决六被告人连带赔偿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共计人民币六百万元。
“10·5”案件的成功破获和公正审判,既为13名遇害同胞申冤昭雪,回应了四国民众期待,也实现了四国在联合侦查、联合审讯、证据交换、出庭作证等方面的突破,开创了国际执法合作与司法合作的先河。
“平安航道”联合扫毒硕果累累
在中方倡议下,中老缅泰四国于2013年4月开展了首届“平安航道”联合扫毒行动,至今已连续开展3届,参加国家也由最初的中老缅泰四国扩大为中老缅泰越柬六国。
3年来,“平安航道”累计破获涉及湄公河流域毒品犯罪案件1.9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万名,缴获各类毒品52.4吨及易制毒化学品370吨,极大震慑了湄公河流域贩毒团伙,被联合国毒罪办视为地区性禁毒合作典范。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013年3月中老两国利用执法船艇在湄公河“金三角”上游孟巴里奥水域截获运毒船只,缴获毒品片剂570多公斤,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其中4名中国籍,1名泰国籍),扣押中国籍运毒船只1艘。
“平安航道”联合扫毒行动开展以来,有效提升了各国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力促进了沿岸各国社会经济发展,并逐渐形成了同舟共济、守望相助、包容并蓄、平等互利的“湄公河精神”。
目前,“平安航道”行动轮流承办模式已基本固定下来,在毒情交流、情报交换、大案协作等领域都进行了大胆有益的合作尝试,是集体智慧和共同努力的结果,能够凝聚应对毒情挑战、打击毒品犯罪的巨大合力。
面对湄公河流域传统跨国犯罪与新型跨国犯罪相互交织,区域发展面临的安全威胁新形势新挑战,各国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反恐、网络安全、边境管控、禁毒等领域的协调与配合,共同提升合作层次,走出一条共建、共享、共赢的地区安全之路。
开展执法能力建设合作 联合巡逻执法常态化
5年来,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已成功开展53次联合巡逻执法勤务,共派出执法人员8256人次,执法船艇393艘次,总航程2.6万余公里。
一系列成果离不开各方的协调和统一行动,2011年12月在中国云南西双版纳州关累港设立了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联合指挥部,次年搬至景洪。中老缅泰四国还在湄公河沿岸设立了旱泉滩(中国)、孟莫(老挝)、班相果(老挝)联络点,并派驻了执法人员。
自2012年以来,中老缅泰四国连续3次组成联合工作组,沿湄公河中国关累港至泰国清盛港一线,围绕航运安全与恢复情况、治安形势与犯罪团伙、各国采取的措施与效果等议题开展联合调研。
联合工作组深入“金三角”腹地,与沿岸军警、海事航运部门和船民村民进行会谈、走访,及时掌握湄公河流域最新治安动态,听取联合整治的意见和建议。四国建立情报工作联络渠道,围绕沿岸犯罪团伙与案件线索等定期开展情报信息交流。
此外,我国还根据各方实际需求,向老挝和缅甸援助警用物资,为老缅泰三国量身定制了实战培训计划,先后举办多期情报交流、船艇驾驶、边防执勤业务及语言等多个培训班,培训老缅泰执法人员600余人。
经过近5年的共同努力,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已常态化,四方交流交往日益密切,合作领域和执法模式不断深化和拓展,探索建立了突发情况联处、安全形势信息互通、执法能力建设互助、水上联合搜救、平安航道联合扫毒等执法合作机制,湄公河流域走私、偷渡、涉恐、贩毒、贩枪等跨国违法犯罪活动得到了有效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