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不能坐高铁,这个可以有
8月24日,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官方网站发布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乘坐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自2015年8月25日起,凡被人民法院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及单位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均不能通过各渠道购买上述席别车票。
据了解,此项规定出台以前,“老赖”只受乘坐飞机、火车软卧和轮船二等舱的限制。可以说,最高法新规的出台,进一步收紧了对“老赖”出行的限制,也明确地传递出这样一个信号,只要厚脸皮“老赖”就可以过好日子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让其行为付出法律代价,并在现实生活中举步维艰,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这既是对“老赖”包括可能有潜在侥幸心理人员的震慑,也是对于饱受“老赖”现象拖累,社会良好诚信风气的重塑和保护。
我们呼唤社会良好秩序的善治,更希望路不拾遗、以邻为善社会风气的回归。但是,这不等于可以漠视或者纵容,包括“老赖”行为抑或挑战我们道德底线、心理承受能力行为和现象的一再发生。
无独有偶,近期媒体关于四川达州三名小学生因扶老人被讹,历经两年的期待以获得 “委屈奖”的报道,也似乎终于给善良的人们带来了些许慰藉。但是,对于“扶与不扶”这个简单而又复杂问题的思考和追问,我们却不会就此停息。
不可否认,不让好人、老实人吃亏,这是我们共同的心愿,并且值得可喜的是,我们的社会及其相关部门已经引起高度重视并在采取积极行动,这也是我们可以继续为善的心理支撑。但是,让好人、老实人甚至英雄,没有顾忌和心理羁绊,我们所做的事却还有很多。
还是老话说的好:赏的不及时就等于没赏,罚的不痛不痒就等于变相纵容!对坏人的姑息,就是对好人的残忍。别再让好人寒心又无助,别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我们不希望严刑峻法,但是必须要有为保护好人、为英雄站台的规矩。咱不奢望好人与英雄呈现井喷式增长,最起码有了这个规矩、这个标准抑或底线,有一点必须做到,那就是让“老赖”不敢赖、不想赖、不能赖;让讹人者,不敢讹、不想讹、不能讹。
千言万语一句话:“老赖”不能坐高铁,这个可以有!(度提竹)
编辑:覃凤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