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夫妻拒还款差点在监所过年
摘要提示: 中新广西网2月25日电 (韦汉吉)广西河池市金城江一对老赖夫妻欠款不还,经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仍然不为所动。金城江区法院随后将丈夫李某采取强制拘留15天措施。不料15天后,这对老赖夫妻还是不肯还...
中新广西网2月25日电 (韦汉吉)广西河池市金城江一对“老赖”夫妻欠款不还,经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仍然不为所动。金城江区法院随后将丈夫李某采取强制拘留15天措施。不料15天后,这对“老赖”夫妻还是不肯还钱。当金城江区法院2月16日准备对“老赖”夫妻的妻子陈某采取司法拘留15的强制措施时,这对“老赖”夫妻才慌了神。
李某、陈某与覃某原系好朋友。2008年10月23日,李某、陈某为解决资金周转与申请执行人覃某借款10万元,双方约定:借期六个月,借款利息按银行贷款利息计算。借款期限届满后,覃某多次催款,李某、陈某二次立下限条但迟迟未予还款。
覃某无奈于2013年6月8日诉至法院,金城江区人民法院于同年8月10日作出判决:由李某、陈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覃某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从2008年10月23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判决生效后,覃某多次上门催款,李某、陈某仍以资金困难为由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覃某于2014年12月29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执行立案后,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对李某 、陈某财产进行调查,发现其系个体老板,收入稳定,有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故意。于是,执行法官在送达执行通知书后,多次耐心对李某、陈某二人进行释法说理工作,要求其履行生效判决,而李、陈未能听进执行法官的劝解。
1月15日上午,金城江区法院执行干警对李某、陈某再次做劝解工作无效后,即对李某采取强制拘留15日措施。拘留期届满,李某、陈某也未偿还覃某借款。随后李某、陈某不再接听执行法官电话,并传不到庭。
2月16日,执行法官经报金城江区法院领导批准,对陈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因临近春节,李某不甘妻子在监所过年,才被迫于2月17日下午携款到法院一次性支付覃某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执行费用。至此,该案得以执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