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还款后请求撤销“黑名单”
27.07.2015 21:27
本文来源: 广西新闻网
河池日报宜州讯7月24日上午,宜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内。“法官,本人尚欠银行的借款30003.40元,我同意直接扣划我妻子账户上的存款来偿还,请求法官尽快撤销我在网上的‘黑名单’不然我就无脸面对朋友了。”被执行人黄某诚恳地对法官说。
2009年6月4日,黄某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州市支行签订《借款合同》,贷款50000元,期限为12个月,其妻子对借款负连带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黄某没有按期还款,银行遂向宜州市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由黄某及妻子互负连带偿还银行本金及相应利息。
判决生效后,黄某偿还部分借款后就更换了手机号码,玩起了“躲猫猫”。无奈之下,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开展“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专项活动中,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发布了宜州市人民法院公布的2015年第一批包括黄某在内的30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法官依托法院数字司法查询平台,通过“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查获黄某妻子在某银行有存款,依法冻结了其妻子的银行账户。为此,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覃远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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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7.2015 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