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修订“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16.12.2014 19:47
本文来源: 财政厅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近日,自治区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联合印发了《自治区“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新《办法》”),对《自治区鼓励农民自发开展“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桂财建〔2012〕357号)进行了修订。新《办法》重点完善了以下内容:
一、简化申报程序。新《办法》将原来由自治区审核并按具体奖补地块下达奖补资金的方式修改为按切块下达奖补资金的方式,即根据市县申报开展“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情况,结合自治区下达市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建设任务等因素,每年第一季度测算下达有关市县当年“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奖补资金,第二年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清算上一年度奖补资金同时测算下达当年奖补资金。即自治区不再逐个项目进行审核,1年仅清算一次。
二、扩大奖励范围。新《办法》将奖补资金的奖补范围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包括联户)”扩大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包括联户)以及自主经营的经济组织(包括种植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
三、提高奖补标准。新《办法》提高了两项奖补标准:一是将原一般性(非坡改梯)的土地平整工作按200元/亩奖补更改为按300元/亩奖补;二是技术费用由50元/亩提高到70元/亩。
新《办法》的出台,对于严格保护耕地、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改善农业经营条件、提高农业规模化水平以及破解全区农村耕地细碎化的难题具有重要意义。
信息报送:经建处 编辑:邓先亮
本文来源: 财政厅
16.12.2014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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