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名职务犯罪嫌疑人在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中落网

06.01.2017  15:35
 

检察机关境外追逃追赃工作成效显著  

158名职务犯罪嫌疑人在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中落网  

  正义网北京1月5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2014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已劝返、遣返、引渡、缉捕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158人,涉案金额17.3亿元人民币。

  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万春介绍说,近年来,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境外追逃追赃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其中,2016年1至11月,共从18个国家和地区引渡、遣返职务犯罪嫌疑人41人,追回涉案金额人民币5.16亿元。在归案案件中,目前已判决40件,正审查起诉13件,法院已开庭审理7件,不起诉11件。

  万春表示,近年来,最高检高度重视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工作,采取了多种切实有效的措施。一是通过国际司法协助开展境外追逃追赃工作。检察机关充分运用有关公约、条约,请求有关国家司法执法部门对转移境外赃款进行查询、冻结以及对逃犯进行引渡和遣返,成效显著。二是与有关国家建立检警合作等执法合作机制。如通过“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与美国在追逃、遣返、追缴犯罪所得等方面进行了深度合作。三是积极发挥国际组织在追逃追赃工作中的优势。如通过“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等国际反洗钱组织开展对转移境外赃款的监测与跟踪,为正式的司法协助提供情报、证据等方面的支持。四是充分发挥区域检察合作机制的重要作用,推动和促进有关刑事司法协助个案的解决。五是通过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追缴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进一步加大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追赃工作力度。据统计,2013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共受理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案件62件,决定向法院提出违法所得没收申请38件。

  万春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正确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司法解释,加强追逃追赃国际合作,尽最大努力将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并追缴违法所得,力争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取得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