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上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妇联联合召开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通报广西检察机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情况,发布广西检察机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件。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蒙永山,自治区妇联副主席伍艳娟出席发布会并通报相关情况。
蒙永山通报了近年来广西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合作开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情况。
近年来,全区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认真落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方针政策和司法原则,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努力关爱救助受害妇女儿童,积极探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新途径,全面推进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三年来,全区检察机关共依法起诉涉及妇女儿童案件3451件,依法起诉犯罪分子4270人。共对500余名妇女儿童进行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200余万元;全区检察机关有55个单位创建了自治区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儿童家园”20余个;对留守儿童进行防范犯罪侵害、加强自我维权保护教育,受益儿童达500余人次;举办各类法治教育活动600余场,受益学生100万余人。
伍艳娟介绍了近年来全区妇联组织与检察机关共创“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情况。2014年,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妇联率先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省一级“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活动,取得了积极成效:组建了业务精通、密切配合、热心服务的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队伍;按照“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审理”的“三优先”工作原则,开辟绿色诉讼通道,设置专门的妇女儿童接待窗口,及时处理涉及妇女儿童的诉求和案件,注重人文关怀,最大限度地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形成了良好的联动机制,实现了平台联建、信息联通、培训联动、普法联抓、关爱联帮的“五联”工作模式,各级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信息,联合开展培训,共同组织普法宣传活动,联合为权益受侵害的弱势妇女儿童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司法救济、心理疏导和困难帮扶。
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新社、法制日报、检察日报等中央媒体和广西日报、广西电台、广西电视台、广西法治日报、南国早报、《当代广西》杂志、《广西人大》杂志、《公诉人》杂志等媒体记者应邀出席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