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区法院聘请手语老师翻译 保障聋哑被告人权利

03.06.2015  21:32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韦仲达 通讯员张显远)公诉人,请你在举证的时候尽量将语速放慢,这样手语老师就可以清楚地将庭审信息传达给被告人了……”,“嗯,好的”。6月2日,江南区法院在审理一起盗窃案件时,为该案聋哑被告人聘请了手语老师进行翻译,并提供法律援助,以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获得了旁听群众和被告人家属的肯定。

  这起案件的被告人黄某是一名聋哑人,被捕前是某公司一名员工。2014年10月13日,黄某以公司要帮员工保管工资为由,骗取同事宋某的银行卡卡号和密码,随后黄某趁宋某睡着之机,将宋某的银行卡盗走。次日凌晨,黄某去到银行取款机,将宋某银行卡内的1600元人民币盗走。

  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江南区法院聘请了南宁盲聋哑学校聋教中心教师出庭担任手语翻译,并协调城区法律援助中心为该案聋哑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确保了案件的顺利审理,也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最终,被告人黄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这起案件的审理,看似小事一桩,但却关乎一名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能否得到实现,它不仅能够彰显法律对被告人的人权保护和法院司法为民的情怀,也是一个国家法治文明与否的体现。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