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理论文章:聚合“四力”让规范司法行为落地生根

21.07.2015  12:51

聚合“四力”让规范司法行为落地生根

田东县人民检察院  黄色秀

 

 

  田东县检察院在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紧紧抓住规范司法行为这个“牛鼻子”,拧紧螺丝,上紧发条,多管齐下,聚合“四力”,确保取得实效,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一是“实打实”抓好学习,激发工作活力。该院积极抓好理想信念、执法理念、思想观念这个总开关、总钥匙,开展专题学、特色学、对照学,通过学习会、专题辅导报告、专题党课等,抓好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执法理念等专题学习,利用特色资源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对照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件进行警示教育,使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真正接地气、增底气、强志气。领导与干警、科室负责人与干警、干警与干警之间,“口对口”交流学习,“实打实”解决问题,克服了“标签化”、“空洞化”、“歪曲化”、“片面化”等不良倾向,不允许干警为自己的违规行为找理由,不得为任何陈旧观念贴上习惯等标签。大家“议一议”、“谈一谈”、“比一比”、“思一思”,端正了学习态度,提高了思想认识,着力解决干警思想上“贫血”、精神上“缺钙”、行动上“乏力”的问题,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人人受触动,增强了干警规范司法行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目前,该院开展各种学习讨论12次,干警撰写心得体会文章15篇,调研报告2篇。

  二是“一对一”夯实责任,传导工作压力。该院采取“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的方式,制定具有特色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把整治的各项工作细化落实到各科室、各负责人身上,明确职责内容和目标任务,建立“一项任务、一名领导、一人套马、一抓到底”的“一对一”的责任明细表,有效传递责任、传导压力。同时,该院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将规范司法行为引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内容,把司法行为不规范、不廉洁、不文明等问题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问责范围。实行一对一“签字背书”,党组书记、检察长与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科室负责人与干警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保证书,把落实责任制的工作内容和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和责任要求以及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等,构筑“三级联动”的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有责任的工作格局。目前,该院44名在职干警都分别签订了责任状。

  三是“面对面”找实问题,凝聚工作动力。该院采取“走出去、沉下去、问一问、挦一挦”的方式,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单位,问计于民、问检于民,通过检风检纪监督卡、举报热线电话、调查问卷、个别访谈、联席会议、典型案件分析会等,广泛征求党员干部、居民群众、社会各界人士、律师、当事人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该院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方面的意见、建议,面对面、背靠背听意见、找差距、挖根源,听取意见不怕刺,亮出问题不怕丑。问一问检察干警执法理念、思想观念是否有不合拍的地方,问一问执法行为是否有不规范、不廉洁的地方,问一问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是否有不满意的地方,问一问纪律作风是否有不到位的地方。目前,通过归纳整理,共征求到规范司法行为方面的意见、建议12条。该院还通过强化“一案五卡”制度,加强对自侦案件的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对查办的每一起自侦案件都要求附有“一案五卡”,即办案告知卡、办案跟踪监督卡、征求意见回访卡、廉洁自律卡、办案纪律监督卡,组织人员对自侦案件进行办案跟踪监督和回访,了解办案人员、办案部门遵守廉洁自律的情况。目前已对2013年、2014年查办的自侦案件当事人或家属共25人进行了回访。

  四是“点对点”狠抓落实,强化工作合力。该院修订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办法》、《执法办案内部监督管理办法》、《自侦部门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制度》、《案件质量评估制度》、《自侦案件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办案回访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廉政谈话制度》等,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等,厘清权力清单,规范制约权力运行。通过检务督察、社会监督和日常监督、案件评查,“点对点”紧盯“不落实的事”、严查“不落实的人”、严惩“不规范的行为”。如公诉科从2014年已结案件中抽取出49件案件进行检查,认真查找办理公诉案件中存在的程序、定性、监督、公正司法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及时整改,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同时,该院把加强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管理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举措来抓,建立健全网上巡查日志制度,对系统的重要环节进行及时监控,强化办案程序、流程的预警功能,严格落实办案责任,防止违反程序办案,把“软要求”变成“硬约束”,促进执法行为安全、文明、规范、廉洁运行。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催生了干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目前,该院执法理念进一步转变,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取得了“双赢”的实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