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筑牢农村食品安全防线——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广西农村50人以上聚餐报告指导工作主要经验做法
根据自治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统一部署,柳州市2008年开始全面实施广西农村50人以上聚餐报告指导工作。虽然随着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两次重大改革,食品监管工作的重心逐步转移到食品生产经营监管上来,柳州市特别是农村地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是根据本地实际,不断探索对农村集体聚餐实施精准监管和服务,保障广大农村群众饮食安全。农村 50 人以上集体聚餐报告指导制度在辖区内县、乡镇、行政村得到有效落实,近几年来柳州市均未发生由农村集体聚餐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
一、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构筑责任明晰、统一高效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每年柳州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县(区)人民政府与所辖乡镇人民政府、乡镇又与村委层层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第一责任逐步落实。随着全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工作基本完成,乡镇一级食品药品监管人员逐步到位,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组建完成,全市共聘任协管员约1010人,信息员约2306人,初步构建起机制顺畅、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二) 建立与农村50人以上聚餐报告指导制度相配套的长效工作制度与机制。 农村50人以上聚餐报告指导工作开展以来,柳州市各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请示,争取领导支持,推动政府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和增加各级财政投入,完善落实“一项制度”,把握“三个机制”,即建立健全农村50人以上聚餐报告指导制度,建立健全协管员、信息员和乡村厨师培训机制、农村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及应急管理机制、责任追究制和考核机制,促使农村50人以上聚餐报告指导制度充分发挥持久效用。各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结合本地实际,编印了《农村50人以上聚餐报告指导工作手册》,内容包50人以上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申报审查表、食品安全责任状、工作流程图等,指导帮助协管员信息员和举办筵席的农民做好聚餐报告备案工作。鹿寨县食安委下发《鹿寨县食品药品安全专职协管员管理办法》,全县118个行政村(社区)各聘用一名专职协管员。每年县政府安排财政预算经费200万元作为118名专职协管员的工作待遇,平均每人每月1500元。融安县对每上报一例聚餐指导工作给予物质奖励,同时将农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报告指导列入乡(镇)食品安全工作绩效考评工作。
(三) 加强对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保障重点环节的精准监管工作。 柳州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切实抓好报告指导、食品选购、加工和烹调及用餐场地、餐具消毒、信息收集、跟踪和反馈等关键环节;着力突出协管员、信息员的管理、乡村厨师的管理,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等工作重点。柳江县在收到宴席举办信息上报后,安排审查人员对聚餐菜单进行审核,对采购的食品及食品原料提出指导性意见,提醒采购者索取食品原料合法票据凭证、蔬菜进行长时间浸泡、食物必须烧熟煮透等注意事项。同时,对食品储存及加工场所预先进行现场核查,对举办聚餐所需的食品储存、加工设施设备以及餐具清洗消毒设施进行查看,并检查承办厨师及操作人员健康证明;鹿寨县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大篷车下村屯宣传,制作宣传展板、黑板报,利用移动手机短信平台、文艺下乡演出、鹿寨有线电视台在每天的黄金时间段播放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村50人以上群体聚餐管理办法。
(四) 针对农村集体聚餐的新变化新特点,积极探索有效的管理模式。 柳州市为多民族聚居地区,农村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不平衡,各地农村人民群众生活水平、饮食习惯有较大差异。各地结合农村50人以上聚餐报告指导工作,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模式。三江县侗族“百家宴”旅游品牌享誉国内外,三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过对旅游景区“百家宴”供餐者进行健康体检,亮证上墙,持健康证上岗、组织农村土厨师培训、向少数民族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加强聚餐现场指导等一系列有效措施,逐步规范“侗族百家宴”等少数民族传统聚餐方式;融安县近年来悄然兴起了农村宴席服务队,即谁家遇到婚丧嫁娶,不需主家费心劳神,由专门一班人马上门帮助操办宴席,主要提供的服务包括提供农村酒席需要的餐具、桌椅、采购菜谱原材料、烹饪菜肴等一条龙服务。融安县局针对这种新兴起的农村宴席服务模式,强化了监管措施:一是要求其严格按照餐饮安全标准相关规定从加工场所设置、布局、设施设备以及操作流程、规范等方面进行整治;二是要求从业人员均持有有效健康证上岗;三是在食品采购环节与供货商签订了食品原材料采购合同协议书,并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加工后的成品或者半成品通过封闭的运输工具运输到宴席主家后再进行加工;四是县加大对农村家宴服务队伍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
二、几点建议和思考
虽然近年来柳州市推行农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报告指导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县、乡(镇)政府对农村集体聚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协管员、信息员的工作待遇问题还未解决,农村群众主动申报集体聚餐的观念尚未形成等等,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我们有以下几点思考和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聚餐管理的体制机制。 建议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农村集体聚餐管理规定的可行性研究,争取农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报告指导工作有规可循,明确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在农村集体聚餐管理中的责任和作用。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意识,加快完善县-乡-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落实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工作待遇,完善激励机制,激发协管员信息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执行力。
(二)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的综合素质。 一是加大监管执法队伍的培训力度。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教育,切实提高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工作能力、业务素质、执法水平和工作责任心,打造一支业务精良、纪律严明、责任心强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二是加大对农村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力度。制定农村协管员、信息员培训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地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农村协管员、信息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逐步提高农村协管员、信息员的监管能力和工作水平。
(三)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营造农村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事件通报、案例分析、图片展示、现场咨询、打假热线、科普下乡等形式, 向农民群众宣传宣传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大力宣传、鼓励和支持推行农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报告指导工作,引导农民群众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促进农村食品消费方式和习惯转变,营造人人重视、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