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为练胆杀老人 劫财后给妻子买戒指

28.11.2014  14:19

   残忍杀害无辜老人只为练胆

   抢劫得逞为灭口又杀一女子

   本市无业男子何剑当庭被判死刑

  一对七旬夫妇在位于鹅山路某小区的家中被人残忍杀害。时隔一年后,又有一名独居女子被人在其位于柳江路的租住处残忍杀害,并被抢走了财物。案件引起了我市警方的高度重视,发现这两起看似毫无关联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其实是同一人——今年34岁的本市无业男子何剑所为(晚报曾对该案进行报道)。27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故意杀人、抢劫案开庭审理,中院院长赵志军任该案审判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绍华出庭支持公诉。

   杀害无辜七旬夫妇

  何剑是一名无业人员,曾帮人追债,案发前因为赌博和家庭开支,欠了朋友几万元。他有心爱的妻子和一名年幼的女儿,本该为此而努力工作,担起家庭的重任。然而,因为做事不顺、经济拮据,他对生活悲观失望,甚至产生了报复他人的恶念。

  2013年1月11日凌晨,何剑携带卡齿刀在其居住的柳南区鹅山路某区内寻找作案目标。

  “也遇到过其他两个人,没有机会下手。”何剑在庭上交代,当日凌晨5时许,他发现了76岁的被害人冯先生在小区内捡垃圾,即尾随对方来到其住处。

  在冯先生离开住处后,何剑通过窗户观察,发现只有另一被害人冯先生的妻子、70岁的宋女士在屋内,遂进入屋内,用双手用力掐住宋女士颈部。宋女士奋力反抗并用手抓伤何剑脸部,何剑后拿出卡齿刀朝对方的头面部连续捅刺。

  此时,冯先生返回,何剑又持刀捅刺冯先生颈部数刀,致使对方当场死亡。杀害冯先生后,何剑发现宋女士尚未死亡,再次持刀朝宋女士的颈部连续捅刺数刀,致对方当场死亡。

   迁怒他人劫财杀人

  何剑第二次犯案是时隔1年多后,而这次他抢劫杀人仅仅是因妻子被工作单位扣钱而迁怒于年仅28岁的女被害人小吴。

  “之前跟过她(小吴)几次,那天晚上她正好回来了。”2014年3月7日22时30分许,早有预谋的何剑,携带卡齿刀、封口胶、手套、头套等作案工具,来到了小吴位于城中区柳江路的住处蹲守。

  当日22时50分许,小吴独自一人回到住处时,何剑即持刀挟持其进入房间,用封口胶捆绑其双手并封住其嘴巴后,逼问钱款所在和银行卡密码。获取密码后,何剑用房间内的红色塑料绳勒小吴颈部,发现小吴未死亡即持刀朝小吴颈部连捅数刀,致使其当场死亡。

  随后,何剑将小吴的手机、钱包内的现金400元及银行卡带离案发现场。次日凌晨6时许,何剑持从小吴处劫得的银行卡在ATM机上取款6800元。随后,何剑将抢劫所得钱款部分用于购买一枚戒指赠送妻子。

  直到3月10日晚,小吴的同事见其久未来上班前往寻找,才发现小吴遇害。

  三天后,何剑在其住处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先后供述了抢劫、杀害小吴及杀害冯先生夫妇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