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背井离乡远嫁台湾遇不幸 辛酸离婚路敲响警钟

30.04.2015  19:21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韦仲达)4月29日,江南区法院审结一起涉台离婚案件,依法判决准许原告与被告离婚。在短暂相识未深入了解的情况下,原告胡慧便与被告台湾籍男子李宏结婚,并背井离乡远赴台湾,双方缺乏相互了解和对台湾的盲目向往,导致胡慧对这段辛酸痛苦的婚姻埋下了不幸。

  胡慧是经远房亲戚介绍认识了李宏,两人婚前主要通过电话、网络视频聊天等方式相互了解,双方只在胡慧老家宜州见过两次面。胡慧基于对介绍人的信任和对台湾的向往,在与李宏短暂相识后于2005年2月登记结婚。怀着对美好生活的憧憬,胡慧毅然辞掉在老家稳定的教师工作,于2005年8月背井离乡远赴台湾与李宏共筑爱巢。然而,事与愿违,到台湾后的生活并非胡慧想象中的那样幸福美满。根据台湾当地立法,胡慧在台湾没有工作权,李宏在婚前也隐瞒了自己的家庭状况:李宏父母早逝,还有一个单身哥哥和单身姐姐,两人都嗜赌如命,欠债累累。李宏靠着个人收入帮哥哥姐姐还债,甚至连婚房都被拿来抵债。由于胡慧没法在台湾工作,每月的生活费还得看李宏脸色才能索取,现实的生活与自己心中描绘的幸福美景有着天壤之别,独在异乡的胡慧只能潸然泪下。

  2005年11月,胡慧欲短暂回大陆办理相关手续,建议李宏一起回大陆分公司工作。但被李宏及其家人拒绝了,原本胡慧想拿回婚前赠与李宏的礼物,离完婚再返回大陆,可是李宏的家人竟唆使介绍人在胡慧老家宜州四处说女方的不是,让胡慧名声受损。伤心欲绝的胡慧婚没离成,只能单独回到南宁独居至今。2006年,李宏在台湾地区的法院起诉离婚,被法院判决准予与胡慧离婚。2008年,胡慧收到台湾地区的法院寄来的离婚判决书。2013年10月,胡慧到南宁市中院申请认可台湾地区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但由于超过申请时效被告知需要另行提起离婚诉讼。胡慧只好到江南区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准许原告胡慧和被告李宏的离婚判决。(文中均为化名)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