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旭带队对能源局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14.04.2015  11:12

      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桂发改党组〔2014〕5号)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安排,2015年4月13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党组成员、自治区能源局局长高旭带队对能源局201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情况进行检查。

      高旭分别听取了能源局有关领导、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就能源局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及风险防控中存在的主要风险点等问题与大家进行交流座谈,并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求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在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重要地位,各级领导要认真抓好党建工作,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制;二是要求健全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和体系,确保风险点防控的全覆盖。尤其在项目审批、资金安排、干部管理、作风建设等方面要重点加强防控工作,确保不出问题。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党组成员、自治区能源局局长高旭

      期间,机关党委副书记李新勤及其他陪同人员还查阅了能源局的有关文件材料。

  

  会议现场

  (文/张宗文、图/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