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棍节”急“脱单”暗藏风险 闪婚闪离未必可取
闪婚或会闪离后患无穷,法官提醒青年们对婚姻要秉持足够谨慎的态度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韦薇 通讯员潘俊秀)昨日“双11”是“光棍节”,“脱单”也由此成为热议话题。“脱单”攻略、“脱单”法则也纷纷出炉,不少网友都说想来一场轰轰烈烈的闪婚。无论是说笑,或是真心话,急于“脱单”真的可取吗?昨日,兴宁区法院就公布了两起闪婚闪离案件。两对夫妻都因为婚前认识时间短,对彼此了解不深,导致以离婚收场。
据了解,近年来,闪婚的离婚案件数量在兴宁区法院呈喷井式上升趋势。经调查,闪婚闪离的夫妻大多是“80后”,通常诉讼中仅要求离婚,一般不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债权债务,但可能涉及婚生幼儿的抚养问题。其中,有些夫妻婚前抱有“来一场奋不顾身的爱情”的浪漫想法,未经深思熟虑就登记结婚。但婚后,这些强调个性和自我的“80后”多半拒绝就生活琐事与配偶磨合,以致夫妻矛盾逐渐不可调和,最后走上诉讼离婚的道路。
法官提醒对爱情过于抱幻想的青年,闪婚闪离未必可取。在结婚之前,最好能理智考虑双方性格、生活目标和理想等是否契合,能否携手共度婚后平淡的生活,处理好现实而枯燥的柴米油盐问题。
案例1
认识20天闪婚性格不合闪离
2014年9月,未婚男青年小何认识了女孩小梅。二人相识仅20天,便登记结婚。一开始,两人的感情还好,但由于缺乏婚前了解,婚后两人才发现性格不合,对方也并非自己心目中的最佳结婚人选。结果,两人从2015年2月开始分居。今年9月,小何起诉到法院请求与小梅离婚。11月,两人在兴宁区法院主持下调解离婚,正式结束了这段闪电式婚姻。
●法官说法:
这类闪婚闪离案件往往因为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并不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问题。如果双方未生育子女,也不涉及婚生小孩抚养的问题。这类离婚纠纷不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也不会引起当事人财产状况的变化,却反映出当前某些青年对婚姻的草率态度。闪婚闪离表面看对双方影响不大,但不能排除失败婚姻会为某些人带来人生负面影响的可能性。这种影响包括心理阴影和对人生观的扭转等。因此,恋爱中的青年们对婚姻要秉持足够谨慎的态度。
现代社会的网络、手机、QQ、微信等通信传媒工具为青年男女的相识、相恋、结婚提供了比以往更多的机会。但是,闪婚虽然可以一时摆脱单身的烦恼,却为婚后家庭关系的稳定埋下风险。
案例2
男方婚前染上毒瘾毁掉婚姻
小陈心里一直认为,女人嫁人要趁早。而她与前夫小吴的相识颇具戏剧性。2008年,小陈在公交车上认识了小吴,两人一见钟情,并很快坠入爱河。虽然认识的时间短,了解得不够深,但爱情让两个年轻人情难自禁。2008年底,小陈发现自己怀孕了,而他们也顺理成章地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次年5月,女儿贝贝降生。不久,小陈偶然间发现小吴在结婚前就染上毒瘾,婚后仍在吸毒。小陈对小吴进行多次劝导,但小吴依然未能戒毒。无奈之下,今年8月,小陈起诉至兴宁区法院请求离婚,获得了法院支持。
●法官说法:
吸毒、赌博屡教不改,是我国婚姻法明文规定的准予离婚条件。离婚纠纷中一旦有确凿证据表明夫妻双方有前述情形的,法院可以依法判决离婚。
然而,吸毒、赌博等恶习需要时间发现。情侣们在相识恋爱初期,应通过行为习惯及亲友了解对方有无吸毒和赌博迹象,慎重考虑是否将恋爱发展为婚姻。最好不要选择轻易闪婚。如果闪婚后才发现对方有恶习导致夫妻关系破裂,无过错方应注意收集证据。比如公安局向吸毒者出具的行政拘留家属通知书、戒毒所出具的吸毒人员管控信息材料等,以便在起诉时用于支持离婚主张。
编辑:韦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