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2016年自治区中小工业企业信贷引导资金的函
12.10.2016 01:04
本文来源: 财政厅
桂财工交函〔2016〕88号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
为支持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经研究,现从你委2016年部门预算“待细化项目”资金中安排2016年自治区中小工业企业信贷引导资金12000万元,用于扩大各市中小工业企业信贷引导资金规模,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列2016年政府支出功能分类“2150805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政府支出经济分类“39999 其他支出”预算科目。
请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的2016年自治区中小工业企业信贷引导资金安排计划,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工业企业信贷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桂财企〔2014〕111号)的规定,做好资金审核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6年9月27日
本文来源: 财政厅
12.10.2016 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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