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社厅荣获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17.10.2016  10:08

近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广西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表彰我区荣获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全区共14个单位荣获“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的先进单位”的殊荣,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榜上有名。

该厅历来都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宣传教育工作,2011年印发了全区人社系统“六五”普法规划,每年制定下发全区人社系统普法年度工作要点,对全系统普法工作作出部署和规划。注重提高普法工作的覆盖面和向基层延伸,2013年印发法律“六进”主题实践活动方案,强化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普法教育,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了普法宣传工作“重心下移”和“法制宣传六进”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积极与自治区依法治桂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协调,将《社会保险法》、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新修订《劳动合同法》分别列入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全区“六五”普法学习读本。

2016年8月8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自治区人社厅将再接再厉,根据“七五”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普法宣传工作机制,强化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普法教育,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