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南宁市及所辖县(区)工作动员会召开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近日进驻南宁市及所辖县(区)开展巡视工作。3月19日下午,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南宁市及所辖县(区)工作动员会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余远辉主持会议并作动员讲话,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组长李鸣就即将开展的巡视工作作了讲话,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符燕就配合做好巡视工作提出要求。
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副组长周微及巡视组全体成员,南宁市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其他在职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市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委、市政府办公室负责人以及2011年以来离退休干部、2011年以来开发区、市直部门正职转非干部,部分市级“两代表一委员”,部分中直、区直驻邕单位领导干部在主会场列席会议。
南宁市所辖县(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和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分别在各县(区)分会场出席会议;县(区)其他在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县(区)纪委监察局、党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县(区)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县(区)党委、政府办公室负责人,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街道办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及县(区)直部门正职转非干部、部分离退休干部代表、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分别在各县(区)分会场列席会议。
李鸣指出,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明确了巡视工作方针,为巡视工作指明了方向。自治区党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我区巡视工作。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我区巡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了有力震慑,得到了干部群众的支持拥护。
李鸣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领导同志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清醒认识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深刻认识做好巡视工作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强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保持政治定力,坚定反腐决心,不折不扣把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巡视组将严格履行巡视监督责任,依规依纪开展巡视,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
李鸣指出,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部署和要求,巡视工作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围绕“四个着力”,重点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下情况:一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情况。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问题,特别是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问题。二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是否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特别是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以及违规多占住房等问题。三是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公开发表反对意见、对中央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等问题,特别是党的观念淡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以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四是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情况。着力发现是否存在独断专行、严重不团结等问题,以及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特别是买官卖官、带病提拔、违规用人、超编制配备干部、“裸官”和档案造假等问题。同时,对反映领导干部在其他方面的重要问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问题线索,巡视组也要了解掌握。
符燕强调,做好巡视工作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化。完成好这次自治区党委交给的巡视任务,是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和南宁市及各县(区)党委的共同政治责任,南宁市委及各县(区)党委要充分信任、支持、配合、监督巡视组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党的观念,坚持党性原则,自觉接受监督,如实反映问题,确保巡视工作顺利开展。
余远辉指出,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到南宁市及所辖县(区)开展巡视工作,是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坚持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的具体行动,是自治区党委对南宁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有力支持、督促和推动,必将对南宁市在新常态下谋求新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余远辉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巡视工作极其重大的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和巡视组的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支持巡视工作、接受监督检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全力做好各项配合服务支持工作,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推进反腐倡廉和巡视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南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服从安排,统筹兼顾,努力做到巡视工作与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要严守组织纪律,在巡视期间,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不准随便离开工作岗位,更不准擅自外出,有事外出必须请示报告。要严格按照巡视组的要求,讲真话、讲实话,不夸大、不隐瞒问题,不遮掩、不回避矛盾,客观、真实、准确地提出意见看法。要虚心接受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认真剖析,落实责任和整改措施,一个一个地整改到位,一件一件地落到实处。要把配合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与当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当前开展的“四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对照巡视工作的要求,以“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聚焦作风建设,狠抓整改落实,不断开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打造“花样南宁”、奋力提升南宁首位度提供坚强保障。
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将在南宁市及所辖县(区)工作3个月左右时间。巡视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771-5583623,短信手机:18877101211,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20:00;在市、县(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办公大楼和信访局、政务服务中心、老干部局设置巡视意见箱;在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68号设巡视接访点,接访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4:30—17:30。同时,巡视组还开通了腾讯QQ和电子邮箱,QQ号码:504738833,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巡视组通信邮箱:南宁邮政22号专用信箱。根据中央要求和巡视工作职责,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南宁市及所辖县(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执行政治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拔任用干部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视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