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机局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助力贫困地区粮食生产

20.04.2016  09:48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全力推进脱贫攻坚精准实施扶贫生产发展一批和特色产业富民行动的总体要求,自治区农机局制定了《关于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促进贫困地区粮食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力争2016年每个贫困县在水稻种植乡镇建设1个以上中型或小型水稻工厂化育秧中心,围绕到2020年全区贫困县贫困人口脱贫目标,指导每个贫困县重点建设3-5个水稻工厂化育秧中心,在每个育秧中心所在地建立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每个育秧中心和示范基地引进或培育3-5个农机合作社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引导贫困户积极参与,带动和促进有发展条件、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发展水稻产业如期脱贫。

方案》提出,视情况在贫困县一是建设中型工厂化育秧中心,每季育秧可供500亩大田机插秧;项目建设概算40万元,建造和购置设施设备一批。二是建设小型工厂化育秧中心,每季育秧可供300亩大田机插秧;项目建设概算20万元,建造和购置设施设备一批。

方案》指出,建议54个贫困县建设水稻工厂化育秧中心所需资金,在该县扶贫资金中统筹解决。在扶贫资金扶持的基础上,鼓励承担水稻工厂化育秧中心建设和示范基地建设的农机合作社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筹资金加大投入。同时,水稻育秧中心和示范基地购置所需设施设备和机械,给予农机购置补贴优先补贴,满足补贴资金需求。

方案》同时提出了要加强领导、强化统筹、加大扶持、强化服务和严格考核等5方面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