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将于1月27日在南宁召开
25.01.2015 09:37
本文来源: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 南宁1月24日讯(记者 潘晓明)记者从1月24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将于2015年1月27日在南宁召开,会期5天半。
据悉,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召开,是我区各族人民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会议精神的一次重要会议,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加快实现“两个建成”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大会秘书处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严格按照简约、简朴的原则,切实做好会议的各项工作,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改进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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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1.2015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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