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闭会
广西新闻网 南宁5月27日讯(记者 伍永志)27日下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在南宁闭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批准了南宁市养犬管理条例、恭城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都安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5年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黄道伟辞去自治区副主席职务请求的决定,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因工作需要,高雄不再担任自治区公安厅厅长。
完成各项议程后,彭清华作了讲话。他说,本次会议议程多,在组成人员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各项任务。审议中,大家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区农业产业化发展以及在实施兴边富民行动规划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也指出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处理。会议审议批准了2015年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大家认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债券收入的安排投向是符合广西实际的。
彭清华指出,这次会议在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基础上,采取联组会议方式开展专题询问,询问选题准、质量高、效果好。会后要加大督办力度,让职业教育更好地服务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报告,这次跟踪检查是对去年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的一次后续跟踪督查,这在本届人大常委会还是第一次。要高度重视跟踪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意见,抓好整改落实。
彭清华说,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区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为进一步加强该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范资源开发利用,促进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这次审议通过的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吸收采纳了自治区政协开展立法协商所提出的意见建议,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加强立法组织协调的成果。这次立法协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的一次有益探索,在我区地方立法工作中尚属首次。
彭清华强调,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从严从实的优良作风推动人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道喜、刘新文、莫永清、覃瑞祥、高雄、王跃飞,秘书长蒋明红等出席会议。自治区副主席陈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殿龙,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