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启动首批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

07.12.2017  02:56
  近日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广西首批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已经启动,受理首批申请材料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10日。2018年起,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认定工作,受理申请材料截止日期为每季度第一个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此次认定的人才,为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规定的认定范围和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其中,A层次人才无需经过认定程序,由其所在工作单位直接报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B、C、D、E层次人才,申请人或用人单位可向广西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提交申请纸质材料,也可向“八桂英才网”提交申请电子文档。申请认定的有关表格和相关人才政策,可从“八桂英才网”(www.gxrc.org)、自治区人社厅网站(www.gx.lss.gov.cn)查阅和下载。

  根据去年自治区出台的《关于加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广西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分类认定制度,按照标准分为五个层次,并按照认定的人才层次,在岗位津贴、住房补贴、科研补助、人才激励等方面给予相应支持。A至D层次每人每年给予100万元至10万元的税后岗位津贴,连发3至5年,企业总裁、CEO也可申请。在住房补贴方面,《办法》明确,凡是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各层次人才,都可享受一次性税后住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