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与崇左市签署合作备忘录

15.06.2016  16:25

陈建军在会上讲话

刘有明在会上讲话

孙大光在会上讲话

签约仪式现场     6月14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与崇左市人民政府在南宁签署《关于共同推进崇左市国土资源工作促进崇左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合作备忘录》),就共同推进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建设等7个方面达成了共识。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党组书记陈建军和崇左市市长孙大光分别代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崇左市人民政府在《合作备忘录》上签字。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党组成员谢瑾瑜,崇左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有明,市委常委、副市长梁旭辉,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秘书长蓝晓出席签字仪式。
    《合作备忘录》约定,自2016年起5年内,双方就推进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建设、构建耕地异地代补新机制、构建耕地保护新机制、打造沿边城镇带核心城市土地利用模式、推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加快地质灾害治理、强化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等事项进一步加强合作。
      陈建军表示,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崇左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在项目用地指标、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建设资金等方面将继续给予支持。对于崇左市提出的各请求事项,将责成相关业务处室进行深入研究,逐项给予保障和解决。
    陈建军指出,今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将与崇左市人民政府一起认真落实《合作备忘录》的各项内容,建立稳定的沟通联系渠道和合作机制,确保厅市合作取得实效。同时,陈建军希望崇左市进一步做好土地规划调整完善、扶贫生态移民搬迁工程选址、国土资源政策研究、节约集约用地、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以及国土资源系统干部的培养使用等方面工作。
    刘有明、孙大光感谢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多年来对崇左市经济社会发展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他们表示,崇左市将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定期进行沟通协商,进一步完善合作机制,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支持和指导下,把崇左市的土地矿产资源进一步保护好、开发好、利用好,既加快推进崇左市的项目建设,同时也为全区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希望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在土地使用指标、政策等方面继续给予大力支持。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规划科技处、耕地保护处、地质环境处等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