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提前下达补助市县经费 促进各地尽快开展项目建设

14.02.2017  13:24
    为了促进各地尽快开展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近期,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提前下达一批2017年补助市县经费。
    一是下达“双高”糖料蔗基地项目建设资金3亿元。纳入我区500万亩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建设统筹资金范围的“双高”基地项目,自治区补助2478元/亩,各市县财政投入462元/亩,建设主体投入660元/亩,自治区财政定期与项目县进行对账清算,多退少补。二是下达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资金1.26亿元。为充分整合自治区、市、县有关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学校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进展,从2017年起,自治区改变了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资金分配方式,将传统的按项目分配改为按因素法分配,由各市(县)根据地质灾害隐患情况和自治区级市县地质灾害治理资金情况安排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其中安排学校地质灾害隐患治理的资金不少于下达资金的55%。三是下达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公园建资金1100万元。2017年自治区重点开展贺州市平桂区西湾煤矿老山矿区二期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和岑溪市花岗岩地质公园二期建设、南丹县罗富泥盆系剖面地质遗迹科普基地建设、东兰地质公园建设、扶绥县山圩镇恐龙化石发掘等4个自治区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公园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