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资委党委通报企业7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例

13.09.2016  13:43
日前,自治区国资委党委、自治区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对自治区直属企业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了点名道姓公开通报。这7起典型案例中的领导干部置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三令五申”不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严肃查处这些案件,充分表明了自治区国资委党委、自治区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当前全区正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工作,作风建设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正风肃纪必须久久为功。一些自治区直属企业领导干部、党员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识模糊,心存侥幸,无视纪律规定,不收敛不收手,仍然顶风违纪。各级自治区直属企业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提高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紧盯中秋、国庆等节点,坚持“钉钉子”的精神,保持力度不减、频度不降,踏石留印、抓铁有痕,持续发力、一抓到底,发现一起严惩一起,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厚植不敢、知止的氛围,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确保风清气正的改革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