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妇联:党群共建激发基层妇联组织新活力

14.10.2016  20:16

广西新闻网 记者 胡泽方 实习生 何丽珍

 

2014年11月起,自治区妇联在巴马瑶族自治县创建广西基层巾帼工作示范区。作为试点发展以来,巴马瑶族自治县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原则,构建发展平台,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如巴马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妇联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县、乡镇妇联每年的工作经费逐年递增;创建4个自治区示范性儿童家园、2个示范性妇女之家、2个自治区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帮助基层妇女增收脱贫。

 

“广西基层巾帼工作示范区”建设是妇女工作服务党政工作大局的有效载体,是服务妇女发展的具体行动。近日,记者从自治区妇联获悉,广西妇女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以来的五年,广西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取得突破性成果。

 

创新教育培训 提升妇干能力素质

 

据悉,五年来自治区本级每年举办三期基层妇女干部培训师资班、举办基层妇干参加社会工作专业化资质考试、每年举办1-2期新任乡镇妇联主席示范培训班。此外,还开展了一系列各级个性化、特色化的教育培训,增强了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了基层妇女干部的能力素质。

 

2015年,全区举办基层妇女干部培训师资班,来自全区14个市的210名学员分三批完成了内容丰富的培训。在培训班上,自治区妇联王革冰主席为学员们诠释了男女平等的概念和深刻内涵,强调“男女平等”是社会性别而非生理性别的平等。参与培训的基层妇女干部纷纷表示,参加培训对今后开展基层妇女维权、在基层工作中推进性别文化建设有很大的启发作用,受益匪浅。

 

据统计,2011年以来,自治区妇联向区党委组织部争取培训经费,从源头推动,举办“万名基层妇女干部大培训”培训班共2719期,培训人次约25.8万。同时,自治区妇联积极探索实施了分区域培训方法,分别在桂北片、桂南片、桂东片、桂西片举办了镇、村和“妇女之家”负责人示范培训班,学员好评率达98%以上。

 

扩大组织成员 破解工作薄弱难题

 

根据我区妇联基层组织人手少的现状,自治区妇联探索在全区91个村(社区)开展妇代会改建妇联工作。目前,全区91个村(社区)完成首批妇代会改建妇联工作,基层妇联组织新增235名兼职副主席和2000多名执委,有效增强基层妇女儿童工作力量,破解基层妇联工作薄弱的难题。

 

自治区妇联相关负责人介绍,现在91个村(社区)妇联均实行兼职妇干制度,建立了执委联系代表制度、代表联系妇女群众制度,有效延伸基层妇联工作臂膀。为更广泛地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自治区妇联还积极引导妇女人才主动参与村(社区)妇女儿童工作,构建“妇干+执委+志愿者”的妇女之家社会化管理体系。

 

此外,为确保基层妇女工作有场地、有人员、有活动。近年来,自治区财政共投入365万元支持自治区级示范“妇女之家”建设。在市、县级妇女儿童工作经费绝大部分得到保障的基础上,各级政府为乡镇、村(社区)妇联预算和划拨工作经费,为妇联基层组织开展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如河池市从2015年起,每年定期给各乡镇划拨专项工作经费1万元以上、给各村妇联组织划拨专项经费300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