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安监局举行学习宪法座谈会

09.12.2014  19:36

12月4日,自治区安监局举行学习宪法座谈会。局党组书记、局长黎志逘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黎局长指出,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也是全民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设立宪法日,必将有助于依法治国各项工作的落实,更大地发挥宪法的作用,维护宪法的权威;有助于普及宪法知识,扩大宪法实施的群众基础,扩大宪法的国际影响力。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是我国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黎局长强调,安监部门要弘扬宪法精神,推进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安。一要充分认识宪法的重要意义,紧密结合我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深刻认识宪法在法治体系中的至上地位和最高权威,深刻认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的重大现实意义;二要自觉学习宪法,增强宪法意识和宪法观念;三要自觉贯彻落实宪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四要以宪法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要结合当前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发展。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仕庆、局副巡视员郑一、陈福庆,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及二层机构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大家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畅谈设立宪法纪念日的重要意义和学习宪法的心得体会。

(自治区安监局  叶复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