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加大对国有企业审计监督力度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加大对区直国有企业审计监督力度,通过发现和揭示企业运行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提出完善制度、体制、机制和深化国企改革等方面审计建议,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参与国家治理的积极作用,促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广西经济健康发展。
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共组织实施8家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和4家国有企业财务收支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699805万元;通过《审计要情》等方式向自治区政府反映国有企业管理中存在的主管部门作为不当影响企业发展、国有企业向关联企业输送利益等方面问题,得到自治区政府陈武主席等领导的重要批示。
一是积极履行国有企业审计监督职责,努力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在摸清所有区直国有企业情况的基础上,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重点安排长时间未经审计、从其他政府部门移交国资委管理、以及涉及国企改革重组等的企业进行审计,力争“十三五”期间将自治区本级国资委监管的大型企业轮审一遍。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等方面困难,积极抽调企业内审人员、通过审计中介服务的购买,合理分组、协调配合,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并加强审计实施现场管理,提升审计效率和质量,目前审计项目进展顺利。
二是深化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将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审计结合实施,依托财务报表分析,从财务收支的真实完整着手,关注权力行使和责任落实;着重从决策制度的建立、决策程序的正确、决策内容的合法等方面关注企业的重大决策事项。2015年以来,审计发现,部分国有企业在进行担保、重大采购、重大资产转让、重大股权投资、大额度资金运用等“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方面未进行集体决策,或决策程序不够规范,如:未经公开挂牌交易、未按规定开展资产清查和评估、未按规定进行可行性研究及进行尽职调查报告、调研不实、决策不够科学等问题。
三是加大对重大违法违纪腐败问题的揭示和查处力度,推进国有企业廉政建设。在审计中坚决揭露和查处违规决策,损失浪费、权钱交易、贪污腐败等问题,对照“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要求,关注企业高管职务消费、业务招待、考察培训的消费项目和标准等方面情况。同时,关注企业是否做到科学配置权力、权力制衡有效,从制度上改变权力过分集中得不到制约的现状,把反腐倡廉融入到企业治理结构中。截至2015年10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已经就部分被审计企业涉嫌违法违规等问题向自治区有关单位和部门移送案件线索18条。
四是加大对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情况的调查分析,促进企业深化改革。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和指导意见,审计时重视企业公司治理情况的调查时重点关注以下三个方面:公司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是否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集团是否通过优化组织结构,压缩管理层级,理顺母子公司管理体制,提升集团管理能力和运行效率;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是否解决,减轻企业办社会等负担是否落到实处,切实为我区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公司上市以及公司治理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