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党组 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9.11.2016  03:09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6年5月13日至6月30日,自治区党委第十三巡视组对自治区总工会(以下简称“区总”)开展了专项巡视。8月23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自治区总工会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总党组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坚决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切实加强,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分类推进、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务求实效的原则,严肃认真地进行了集中整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总工会主席王跃飞同志多次出席巡视整改专题会议,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对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区总党组书记吴玉斌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亲自组织研究,带头谋划部署,重点抓思想统一、抓责任分解、抓督促落实,推动整改工作扎实有力开展。目前整改工作顺利进行,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一)解决“党组制度不健全、落实党组工作条例不够到位”问题

重点抓好以下整改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自治区总工会党组工作规则(试行)》,坚持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事项坚持先按规定程序征求意见,再提交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接受巡视以来,已先后组织召开  14次区总党组会议,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均由责任部门会前征求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意见后再提交会议研究。

二是将党建工作与工会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制定下发《关于将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纳入各市工会重点工作考评范围的通知》,明确从今年起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各市工会年度重点工作考评范围。组织7个督查组对各市总工会、部分县(区)总工会和区总直属事业单位上半年开展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检查。

三是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先后制定出台《自治区总工会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自治区总工会党组问责实施细则(试行)》,《自治区总工会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自治区总工会基层党组织考核评议办法》等党组制度,进一步推进党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目前,正在做好《自治区总工会党组工作规则(试行)》的细化分解工作,明确每项工作的完成时限和任务要求;研究制订《自治区总工会党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实施意见》、《自治区总工会党组关于严格执行落实民主集中制有关规定的实施意见》等党组制度,从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紧密结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严肃党内生活、加强党的纪律等方面提出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进一步明确党组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范围,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

(二)解决“重业务轻党建比较明显”问题

重点抓好以下整改工作:

一是建立完善党建工作机构和工作责任制。成立区总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印发《自治区总工会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明确党组、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及其负责人的责任。

二是建立完善党建工作汇报制度。区总党组每半年听取1次党建工作汇报、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经常性研究有关党建工作议题;党组成员每半年至少研究1次分管部门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按要求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三是严格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制定出台《基层党组织考核评议办法》,加大对基层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力度,推进基层党务规范化,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党支部工作手册》。推动落实党支部安排专人在专用记录本上真实、完整地记录党组织活动和会议,扎实做好党支部年度计划的执行和检查工作。

四是将党建工作纳入到年度对各市工会重点工作考核范围,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五是进一步加强对邕外直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的指导,分管领导坚持参加所分管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

目前,区总正在认真抓好年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项检查、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以及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研究制定《基层党组织考核评议办法》等工作,年底前再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一次党建工作情况汇报,举办一期基层党务工作培训班,组织开展基层党支部书记向机关党委述职活动。同时,进一步加强对邕外直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的指导,要求区总分管领导坚持参加所分管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

(三)解决“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和有效发挥,以主席办公会议或主席党组联席会议代替党组会,‘三重一大’事项大部分没有经过党组会讨论决定”问题

重点抓好以下整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区总党组自身建设,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中心意识,提高党组成员应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做到所有工作思路、所有工作部署、所有工作措施都围绕工会事业发展大局,以立说立行的工作作风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和基层党支部“两学一做”专题学习会,组织党组成员和全体党员干部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等论述,学习党章党规,引领党组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始终把工会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

三是认真落实好《自治区总工会党组工作规则(试行)》,明确党组工作职责,凡属党组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一律由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今年以来共召开了26次区总党组会议研究重大事项。

(四)解决“有的党组成员不敢大胆开展工作,束手束脚,工作推进慢,在一些重大问题决策上缺乏担当意识”问题

重点抓好以下整改工作:

一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专题党组会议,组织党组成员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自治区纪委有关文件精神,加强自我剖析,重点针对“不敢大胆开展工作、缺乏担当意识”逐一作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是严格执行《自治区总工会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和《自治区总工会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制度》,规定区总党组书记每年与每位党组成员开展履行“一岗双责”谈话2次以上。

三是出台《自治区总工会党组问责实施细则(试行)》,重点对党员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责程序作出规定。

(五)解决“落实2015年中央和全区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距离增‘三性’去‘四化’要求还有差距”问题

重点抓好以下整改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全区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中央和全区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把中央和全区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列入区总党组中心组、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工会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工会干部深入学习,认真对照检查落实情况,查找问题和不足,着力推动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二是以增“三性”去“四化”为目标,扎实推进工会改革。邀请基层工会干部、职工和农民工代表列席区总全委会议,建立工会委员、代表意见建议征集和答复制度。优化区总机关干部配备,突出基层一线、企业和群众工作经历,完善机关与基层工会干部双向挂职交流机制,今年以来共安排13名基层干部到区总机关挂职,同时选派9名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到基层一线挂职,初步建立起以专职为主、兼职与挂职相结合的机关干部队伍。积极打造服务职工网上工作平台,完善提升区总门户网站和“桂工网”等网络平台,创建“广西工会”、“职工在线”、“桂工学院”以及“桂籍农民工娘家人”微信服务号等网上工作平台。

目前,正在对《自治区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待征求相关部门的修改意见、向全国总工会和自治区党委领导汇报、报自治区党委审批后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二、廉洁纪律方面

(六)解决“党组对全区工会系统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解决重视不够”问题

重点抓好以下整改工作:

一是区总党组切实履行工会系统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3次。今年以来已召开4次党组会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是每年召开全区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会会议不少于1次,总结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下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今年已分别召开区总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区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各1次。

三是党组与区总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均签订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规定班子成员每年下基层检查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

四是今年起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到年度对各市工会重点工作考核范围,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七)解决“党组没有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上报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问题

重点抓好以下整改工作:

进一步核实未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上报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区总党组已于9月6日分别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上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年底前再上报1次情况。

(八)解决“有的党组成员对分管部门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检查考核不够,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能及时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和约谈,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形成常态”问题

重点抓好以下整改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办法》,党组定期研究需提醒、函询或诫勉的事项,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领导干部,由区总有关领导和组织部、机关纪委负责人按规定进行提醒、函询或诫勉,并记录在案。

二是落实党组成员对分管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检查考核制度,坚持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今年以来党组成员已完成对分管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检查1次。

三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由党组书记、纪检组长带头,每年定期开展党组成员对分管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和约谈,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形成常态。巡视以来,区总党组书记、副主席吴玉斌同志已与班子成员进行党风廉政谈话2次,会同区总分管领导、驻会纪检组长与区总部门、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年度党风廉政谈话73人次;区总其他党组成员已与分管部门、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年度党风廉政谈话93人次。

(九)解决“纪检组力量薄弱,落实 ‘三转’要求不到位,聚焦主业不够突出”问题

重点抓好以下整改工作:

一是加强机关纪检力量。区总纪检组改派驻后,结合机关党委换届,在机关党委中新设机关纪委,并已配备1名机关专职纪委书记和2名兼职纪委委员,专门负责机关纪检工作。

二是各直属事业单位明确1名负责人分管纪检工作,明确机关各党支部副书记兼任支部纪检委员,专门负责各直属事业单位和机关各党支部的纪检工作。

三是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健全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集主业,采取约谈、检查、问责以及组织措施,着力解决和克服存在的不敢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四是加强对案件查办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坚决按照《中国产共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案件查办工作,回归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巡视以来机关纪委已完成案件办理2 件。

五是推进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认真履行职责,及时适应纪检组改派驻、全覆盖的要求。制定出台《自治区总工会党组巡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自治区总工会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目前,区总党组正在研究进一步加强纪检力量问题,计划于年底前再配备1名机关纪委工作人员。

(十)解决“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的排查防控机制不健全,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新举措新办法不多,主动查找、发现和查处问题不多,责任追究力度不大,存在以谈话、整改替代执纪问责”问题

重点抓好以下整改工作:

一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制定出台《 2016年自治区总工会机关部门廉政风险防控表》,对重要部门、关键岗位、人员多、资金量大的直属事业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二是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监督检查、执纪问责、查办案件主业。强化对区总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权力运行、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等方面的监督。加强对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纪检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制定出台《自治区总工会党组巡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健全完善对区总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的监管机制。

三是建立完善与派驻纪检组和区总经审办的沟通机制,定期与派驻纪检组和区总经审办沟通联系,注重从审计和群众来信来访中发现问题线索。进一步完善查案办案流程,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执行《自治区总工会党组问责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加大问责力度。巡视以来,已将驻会纪检组转办的信件接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驻会纪检组。

三、组织纪律方面

(十一)解决“干部教育机制不健全,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不大,对机关一些部门领导岗位长期空缺,没有及时配备,有的直属单位主要领导长期没有轮岗交流,缺乏活力;干部培养使用缺乏规划性,培养方式单一,晋升渠道不宽”问题

重点抓好以下整改工作:

一是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区总机关干部轮岗交流暂行办法》,重点解决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5年的干部轮岗问题。巡视以来,已对5名机关处级干部、4名科级干部、2名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轮岗交流,启动了机关1名处级领导干部、2名处级非领导干部和2名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选拔工作。

二是采取以会代训、以学促干等形式丰富干部教育培训形式。认真制定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选派干部参加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全国总工会举办的各类培训班,抓好领导干部网上教育培训工作。目前,已制定出台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已对领导干部网络学习进度通报2次,共选派23名处级以上干部参加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全国总工会举办的培训班。

三是定期组织开展典型案例分析活动。结合区总机关“学制度、讲规矩、促规范”大讲堂活动设置相关课程,为机关干部解读选人用人相关规章制度,对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

四是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今年以来,共选派6名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定点扶贫县担任扶贫工作队长和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

目前,区总党组正在研究建立空缺领导职位补充和干部轮岗交流常态化工作机制,研究制订《自治区总工会机关干部教育制度》和《自治区总工会干部选拔培养规划》等规章制度,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培养工作,明确机关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原则和要求。认真做好区总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空缺职位人员选拔和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力争年底前解决现有空缺职位干部选拔问题,重点解决在同一岗位上工作满10年领导干部的轮岗交流问题。同时,加强与有关市、县和企业的沟通联系,做好选派部分业务骨干到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企业挂职工作,进一步改善工会干部的业务知识结构,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十二)解决“干部选拔过程偏重以票取人,怕负责,怕告状,不敢担当,影响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对在用人上有不同意见的干部,没有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引导和情绪疏导工作”问题

重点抓好以下整改工作:

一是区总党组坚持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干部思想动态工作,深入分析干部对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做好干部思想工作。

二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自治区总工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试行)》。坚持按程序和标准开展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命等工作,全程纪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将纪实表存入干部个人档案。

三是改进年度考核办法,强化干部平时考核。党组每季度召集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及部分处级干部了解干部的表现,综合掌握干部的基本情况,指派专人负责记录干部在重点工作、重要贡献、重大失误的表现。通过谈心谈话、党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会议、专项调查、巡视巡查等途径了解干部的办法,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了解干部。

四是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审核相关制度,扎实推进拟提拔任用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公示、核查和结果运用“四同步”。组织部、机关纪委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拟提拔人选的来信来访问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准等问题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报党组研究。

五是抓好谈心谈话制度和《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的落实。坚持在开展谈心谈话的同时,采取提醒、函询和诫勉的方式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六是党组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不注意营造团结氛围、不注意维护机关形象甚至恶意破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并形成记录备案,对屡教不改的坚决按有关规定进行通报批评甚至组织处理。

四、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十三)解决“有的党组成员习惯于坐在机关谋划指导工作,深入基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不多,很少跟干部职工面对面沟通交流,对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利益诉求了解不多”问题

重点抓好以下整改工作:

建立完善区总机关党员干部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基层联系点、调查研究制度,坚决去除“机关化、行政化”倾向。10月17日出台了《自治区总工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实施办法》和《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健全完善机关党员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和调查研究制度的实施办法》,对区总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实行基层联系点制度等作出明确规定。要求班子成员制定年度调研计划,每人每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为职工解决实际问题时间不少于30天,做到全面掌握情况、理清思路、破解难题、指导工作。同时,建立健全班子成员向党组定期汇报联系企业和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情况制度,对领导干部下基层蹲点调研、指导帮扶的内容选题以及调研成果等进行规范。要求班子成员每人每年向党组汇报联系企业和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少于2次、提交调研报告材料不少于1篇。目前,区总班子成员已经全部向党组提交了年度调研计划,并已于10月21日向党组专题汇报个人联系企业和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情况。

(十四)解决“习惯于用行政工作的方式方法,以文件传达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缺少‘接地气’,对来自基层和职工的要求研究不够,回应不快,办理不及时”问题

重点抓好以下整改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自治区总工会机关会议管理实施细则》、《自治区总工会公文处理细则》以及自治区党委关于减文控会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会议计划管理和审批程序,通过控制会议预算来控制会议次数,通过前置审核来控制发文。截至10月21日,区总召开全区性的会议次数和会议经费同比明显减少,区总“桂工发”、“桂工办发”号文件分别减少发文27件和57件。         

二是加强“网上工会”建设,充分发挥“广西工会”、微信公众号、“职工在线”网络平台作用,确保来自基层和职工的要求得到及时研究、及时回应、及时办理。目前,已经完成制定全区工会保障综合管理系统(精准帮扶)技术方案,全区工会视频会议服务系统和全区工会办公专网(一期)项目建设正在推进中。

三是充分发挥12351职工热线电话平台作用,始终保持区总12351职工维权热线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坚持落实工会领导接访制度,确保来自基层和职工的要求得到及时研究、及时回应、及时办理。

(十五)解决“到基层调研还停留在开会听汇报,向当地工会干部了解情况的多,深入到企业一线倾听职工心声的少”问题

重点抓好以下整改工作:

建立完善工会机关干部联系职工群众、基层联系点、调查研究以及轮流到乡镇(街道)工会、工业园区工会以及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蹲点,到基层服务职工接待处理职工来信来访等制度,充分发挥工会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优良传统和区总机关的表率作用,加强对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的联系力度。已出台《自治区总工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实施办法》和《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健全完善机关党员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和调查研究制度的实施办法》。建立区总全委会议前征求委员意见建议以及基层工会代表列席区总全委会议制度。每次区总全委会均邀请部分基层工会代表与农民工代表列席区总全委会议,与基层工会代表和农民工代表加强沟通、交流和互动,增强工会干部与职工群众的联系。

目前,区总正进一步健全密切联系职工的体制机制,研究制订《自治区总工会干部到基层挂职任职制度》、《自治区总工会邀请基层工会代表和农民工代表列席区总全委会议制度》、《自治区总工会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全区工会代表、区总委员提案办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同时,将开展“换位沉底”调研活动作为常态化工作,每年年底前组织区总机关干部分期分批下沉到工作联系点、扶贫联系点、乡镇村社区、工业园区、生产企业车间班组、农民工集中的区域和行业蹲点调研,与职工、农民工和基层工会干部一起工作一起劳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促进基层调研活动取得实效。

(十六)解决“落实2014年5月自治区党委彭清华书记关于加强服务农民工工作的批示要求存在较大差距,推进农民工工会建设力度偏弱”问题

重点抓好以下整改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把推进农民工工会建设和服务农民工工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区总和各市总工会均成立了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专门办公室,集中力量推进农民工入会和服务工作。各级工会建立了与党委、政府部门之间的定期沟通交流协商机制,通过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以及与人社部门定期会商会议等,及时研究解决农民工问题;采取加大力度组织农民工入会、建立异地双向维权机制、创建工会工作站、打造“职工在线”网上维权服务平台等多项举措抓好农民工工作。

二是明确目标任务,狠抓农民工入会工作。结合广西实际,确定了2015至2017年底,使在区内务工的农民工会员数翻一番,达到400万人,农民工入会率达80%以上;其中,2016年底全区农民工会员达350万人,增加农民工会员100万人,农民工入会率达70%的目标。今年以来,通过采取强化宣传发动、创新组织形式,突出精准建会、探索农民工网上入会便捷方式、定期通报农民工入会进度、健全激励机制等措施,把农民工入会纳入全区工会年度重点工作考评范围,划拨100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并与各级工会农民工会员总数、增长数、增长率以及占会员总数比例相挂钩。截至9月30日,全区农民工会员总数达358.2987万人,新增103.9276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3.93%。

三是搭平台、建机制,促进服务农民工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全区各级工会在整合原有服务职工工作资源的基础上,创新和完善服务农民工工作载体,构建以“五大平台”(农民工帮扶平台、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农民工维权服务平台、农民工培创平台、农民工网上服务平台)和“五大机制”(农民工入会机制、农民工培创机制、农民工帮扶机制、农民工维权机制、两广工会服务农民工合作交流机制)为主要内容的服务农民工工作体系。

(十七)解决“落实2015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表彰自治区劳模的决定,错过了五一最佳刊发时间,受到自治区党委彭清华书记批示批评。党组没有及时主动承担责任,分管领导、责任部门仅在党组会议作检查,没有及时在区总机关和全区工会系统进行检查通报批评,没有健全对‘不作为、少作为、慢作为’的问责机制”问题

重点抓好以下整改工作:

一是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再次深入学习领会自治区党委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对作风之弊进行再次排查,由班子成员重点围绕“四个是否到位” 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即严于律己、从严管理、敢管敢抓是否到位,落实“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是否到位,在工作统筹考虑、周全部署上是否到位,在工作跟踪落实、督促检查上是否到位。

二是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出台《自治区总工会党组问责实施细则(试行)》,并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逐条逐项学习领会,重点对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加大问责力度。

三是把加强作风建设贯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过程,持续深入开展“学制度、讲规矩、促规范”大讲堂活动,强化责任担当,规范工作流程和工作模板,牢固树立“”、“”、“”的工作意识,全面提高区总各项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10月14日举办了第3期 “学制度、讲规矩、促规范”大讲堂活动。

(十八)解决“党组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民主生活会查找出来的问题重视不够,整改不到位,导致一些存在问题反复出现”问题

重点抓好以下整改工作:

一是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查找出来的整改不到位反复出现的5个重点问题,分析整改不到位的原因,部署研究落实措施。

二是结合巡视组提出的问题,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坚持销号整改。

三是针对一些存在问题反复出现、整改不到位的现象,制定出台一批管长远、管根本的制度,并认真执行加以解决。目前,已经制定出台《自治区总工会党组问责实施细则》、《自治区总工会党组巡查办法》等规章制度。

(十九)解决“党组对审计、经审报告指出的存在问题重视不够,整改不到位,导致一些存在问题反复出现”问题

重点抓好以下整改工作:

一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审计反复出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汇报,针对审计反复出现的问题研究部署整改措施。

二是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制定出台《自治区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审工作的意见》、《自治区工会审计结果运用暂行办法》、《自治区工会审计整改督查暂行办法》、《自治区工会基建项目审查审计暂行办法》等制度。

三是召开全区工会经审工作会议和举办经审、财务人员联合培训班,重点研究部署审计整改推进工作。

四是建立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和审计报告台账,及时了解和掌握被审计单位审计征求意见反馈和审计整改报告时间,对不按时报送的单位及时督促改正。

五、其他方面

(二十)解决“无发票结算、无公函无清单接待、资产管理不规范、报账手续不完善”等问题

重点抓好以下整改工作:

加强区总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财务业务培训,通过定期开展机关“学制度、讲规矩、促规范”大讲堂活动等形式加大对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财务人员政策法规学习及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印发《关于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财务制度执行力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支出和资产管理行为。对于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已由区总机关纪委提请区总党组会议研究,正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目前,涉及无发票结算、报账手续不完善的区总3个部门(含驻会产业工会、驻会事业单位)已全部补齐发票及相关报账凭据。涉及无公函无清单接待的区总机关及2个直属事业单位,对符合公务接待规定的已全部按要求补齐“一函两单”,对不符合公务接待规定的已由经办人全额清退接待费用。涉及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中,两个工程项目未及时决算问题已经整改完成;房屋出租未按时收取租金问题计划于12月20日前完成整改;部分建筑物没有办理房产证问题,计划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办理手续。

下一步,区总党组将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再次研究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措施,研究制订一系列专项经费和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会财务资产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整改机制,狠抓整改督查,确保整改到位。

(二十一)解决“2013年至2015年发放节假日值班加班费、有关课题费、培训班课酬、《广西工运》稿费编辑校对费等,以及用公款支付职工东葛小区、桂春小区、南湖小区的物业管理费和东葛小区、桂春小区立体车库管理员的费用”等问题

重点抓好以下整改工作:

一是8月24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9月29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党组会,深入学习桂纪发〔2016〕2号文件关于“十个严禁”等政策规定,由党组成员带头谈体会谈认识,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进党员领导干部对中央、自治区有关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等制度的认识。

二是立即停止发放涉及项目津补贴,对所有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进行限时、全额清退,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

三是全面排查现有的涉及上述事项的规章制度,对照中央、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及时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目前,已出台《关于规范自治区总工会机关干部外出讲课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机关干部外出讲课、领取课酬等进行规范。

目前,涉及违规发放的节假日值班加班费、有关课题费、培训班课酬、《广西工运》稿费编辑校对费等津补贴20.9285万元,已于9月30日前由区总在职、离退休干部职工全额进行清退;涉及用公款支付职工住宅小区物业费和立体车库管理员工资问题,区总已从2016年7月起停止用公款支付立体车库管理员工资。自治区巡视组8月23日反馈巡视意见后,区总立即从9月起停止用公款支付职工东葛、桂春和南湖小区应由个人承担的与物业费有关的一切费用。

(二十二)解决“党组对直属单位监管不力,有的直属单位自设福利奖励项目;自行发放年终奖、烤火费和降温费、春节慰问金及公款购买生活用品发放给干部职工;有的直属单位超核定总量发放2013年至2015年绩效工资”等问题

重点抓好以下整改工作:

一是加强党组对直属事业单位的监管力度,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工会资产监督管理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直属事业单位管理改革。筹备成立广西惠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积极搭建区总资产管理平台,探索管办分离、会企分离的区总直属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有效模式。

二是进一步强化分管领导对直属事业单位“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及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建立健全直属事业单位监管制度。10月14日举办工程总承包实操业务讲座和直属事业单位制度大讲堂活动,推进区总直属事业单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巡视以来,各直属事业单位共制订出台47项规章制度。

三是严格执行《自治区总工会党组巡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加大对直属事业单位的巡查工作力度,每年对直属事业单位开展专项巡查不少于1次,年底前对部分直属事业单位进行巡查。

四是对巡视中发现的直属事业单位违纪违规问题,在责令单位领导班子向区总党组作出书面深刻检查的基础上,要求涉及单位按照规定时间、规定程序全额清退违规违纪发放的年终奖、烤火费、降温费、春节慰问金以及绩效工资。

五是对于上述问题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已由区总机关纪委提请区总党组会议研究,正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截至10月21日,涉及违规违纪发放年终奖、烤火费、降温费和春节慰问金的4个直属事业单位已全部完成清退整改工作;涉及超核定总量发放绩效工资的2个直属事业单位中,有1个单位已全额完成清退工作,另外1个单位尚有2名职工未完成清退任务,正在采取措施继续做好清退工作。上述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已向区总党组作出书面深刻检查,区总党组已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诫勉谈话 1人次,并取消其2013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开展提醒谈话1人次;开展巡视约谈6人次。

下一步,区总党组将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研究关于对直属事业单位监管不到位的整改问题,重点研究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的监管、建立健全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有针对性地加大对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财务领导、人事科长及财务人员相关法规政策及规章制度的培训力度,增强直属事业单位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促进巡视整改落实到位。

六、关于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情况

巡视以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共9 件。截至10月21日,已办结6件、暂存1件、正在核实处理2件。

虽然自治区总工会党组的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取得的整改成效还只是阶段性的,距离自治区党委和职工群众的期待还有较大的差距和不足。下一步,我会党组将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巡视办和巡视组的有关要求,着重在增强“四个意识”、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深化改革等方面下功夫,精心组织,统筹推进,逐条逐项完成整改工作,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强化整改成果运用,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努力以巡视整改的新成效推进工会事业实现新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71-5780586;邮政信箱:南宁市星湖路27号自治区总工会机关纪委;邮政编码:530022;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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